[發明專利]電動汽車路面充電系統及自動收費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80183.1 | 申請日: | 2010-05-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600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13 |
| 發明(設計)人: | 張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文 |
| 主分類號: | H02J7/02 | 分類號: | H02J7/02;H02H7/18;G07B15/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粵高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任海燕 |
| 地址: | 516001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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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路面 充電 系統 自動 收費 方法 | ||
1.電動車充電系統,其是基于若干路邊供電站及設置于電動車上的電能采集裝置完成電動車行駛中自動充電的系統,所述路邊供電站包括若干供電小區及一控制中心,各供電小區有各自的物理地址,可以通過分析物理地址確定電動車所在位置;所述供電小區包括:
設置于路面用于與電動車相接為其傳遞電能的供電板;及
作為能量來源的電源設施,其與供電板之間的連通與否受控于下述的主控制器;及
主控制器,與下述信息發送接收器連接,接收控制中心指令實現充電控制;
信息發送接收器,用于與電動車及控制中心通訊,傳遞驗證及計費信息;
計費器,與電源設施及信息發送接收器連接,對電源設施輸出的電能進行累計計價;
所述控制中心為供電站綜合控制中心,具有通訊功能,能夠下行與上述供電小區的通訊,驗證車輛的合法性并拒絕不合法的車輛充電;并可上行與車輛賬戶管理部門通訊,實現費用自動劃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電動車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制器、信息發送接收器、計費器均為帶有微處理器的智能器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電動車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設置于電動車上的電能采集裝置包括電動車電池包,與電動車電池包通過充電電路連接的集電器,所述集電器通過電刷接觸供電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電動車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供電板平鋪在道路上,由二塊各為正負電極的導電金屬板構成或由兩根不同極的粗電線組成或由兩排不同極的導電混凝土路面構成。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或4所述電動車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電池包包括主、副兩個獨立的電池組,主副電池組之間設有可控開關。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電動車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能采集裝置進一步包括微處理器及與微處理器連接的信息發送接收模塊、計費模塊;所述電動車主電池包包括多個低壓電池組,各低壓電池組之間也設有可控開關,所述可控開關與微處理器連接,受微處理器控制實現各低壓電池組之間串聯工作狀態及并聯充電狀態的切換。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電動車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計費模塊為IC卡讀取模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電動車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上放置有水感應器,水感應器通過保護電路與主、副電池組連接,電動車遇水后,水感器立即啟動切斷電池組中各電池的串行連接。
9.權利要求1-8所述的電動車充電系統的計費方法,在車載端設移動通信儲值卡及相應的通訊模塊,采用移動網絡平臺與供電站控制中心傳遞信息,通過對移動通訊儲值卡的號碼識別實現電動車身份的驗證。
10.跟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車充電系統的計費方法,還包括以下步驟:
控制中心比較第一輛進入供電小區的電動車計費器扣費結果與供電小區的計費器計算的輸出的電量價值,如一致,則確定電動車計費器合格,控制中心通知前方供電小區,為電動車做好供電的準備;
當電動車依次進入同一個供電小區時,控制中心比較各個車的購電計費器計費結果相加之和與充電小區的售電計費器結果,如一致,則確定后續進入的電動車的計費器合格,控制中心通知前方供電小區,為依次進入的電動車做好供電的準備;
如果電動車計費器誤差超過一定范圍并在設定的允許范圍內,則計算兩者誤差率,乘以本次用電的總費用,算出誤差量后,通過移動通信計費服務器補扣或返還電動車儲值卡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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