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降低無線終端輻射危害的方法、控制裝置及無線終端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010176013.6 | 申請日: | 2010-05-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834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10 |
| 發(fā)明(設計)人: | 程微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52/02 | 分類號: | H04W52/02;H04W52/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許靜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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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降低 無線 終端 輻射 危害 方法 控制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無線輻射防護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降低無線終端輻射危害的方法、控制裝置及無線終端。
背景技術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fā)展,大眾在享受無線通信設備帶來的各種便利之時,也日益關注無線通信終端的電磁輻射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人們對無線通信終端的電磁輻射指標十分重視,現有技術通常采用比吸收率(Specific?Absorption?Rate,以下簡稱SAR)值來評估實際生物體吸收輻射的程度,SAR的單位為W/kg,表示生物體單位時間內單位質量所吸收的電磁輻射能量。
SAR可分為局部SAR和平均SAR。對于無線終端,其總輻射功率通常較小,主要是局部靠近天線時吸收較大能量的輻射。
局部SAR可表示為:SAR=σE2/ρ
其中,σ是導電率,ρ是密度,E是電場強度。
從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出SAR與電場強度的平方成正比,而電場強度隨距離變遠而快速下降,所以在人體近距離靠近輻射體——天線時會吸收較大能量的輻射,現有技術是通過設計低SAR值的無線終端天線來解決對人體輻射的問題,但是無線終端天線的輻射性能和SAR值本身是矛盾的,在降低無線終端天線的SAR值的同時,無線終端天線的輻射性能也會降低,并且人們對SAR值的要求越來越高,現有無線終端天線的SAR值已經很難滿足對人體輻射保護的需要。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降低無線終端輻射危害的方法、控制裝置及無線終端,能夠解決無線終端天線輻射性能和SAR值本身矛盾的問題,同時可以進一步降低無線終端天線的SAR值。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提供技術方案如下:
一方面,提供一種降低無線終端輻射危害的方法,包括:
控制裝置探測是否有物體接近無線終端的天線;
若探測到有物體接近所述天線,所述控制裝置將與所述天線相連接的無線終端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調整至輸出保護功率,使所述天線的比吸收率值降低到設定值。
其中,所述控制裝置將與所述天線相連接的無線終端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調整至輸出保護功率,使所述天線的比吸收率值降低到設定值包括:
所述控制裝置判斷所述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是否大于所述保護輸出功率;
若所述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大于所述保護輸出功率,所述控制裝置降低所述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至所述保護輸出功率。
其中,所述保護輸出功率為在所述天線的比吸收率值不高于所述設定值時,所述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
其中,所述控制裝置探測是否有物體接近無線終端的天線具體包括:
所述控制裝置探測是否有物體存在于所述天線的預設距離之內。
本發(fā)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控制裝置,包括:
傳感模塊,用于探測是否有物體接近無線終端的天線;
處理模塊,用于在所述傳感模塊探測到有物體接近所述天線,將與所述天線相連接的無線終端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調整至輸出保護功率,使所述天線的比吸收率值降低到設定值。
其中,所述處理模塊包括:
判斷子模塊,用于判斷所述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是否大于所述保護輸出功率;
控制子模塊,用于在所述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大于所述保護輸出功率時,將所述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降低至所述保護輸出功率。
其中,所述保護輸出功率為在所述天線的比吸收率值不高于所述設定值時,所述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
其中,所述傳感模塊具體用于探測是否有物體存在于所述天線的預設距離之內。
本發(fā)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無線終端,包括一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包括:
傳感模塊,用于探測是否有物體接近無線終端的天線;
處理模塊,用于在所述傳感模塊探測到有物體接近所述天線,將與所述天線相連接的無線終端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調整至輸出保護功率,使所述天線的比吸收率值降低到設定值。
其中,所述處理模塊包括:
判斷子模塊,用于判斷所述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是否大于所述保護輸出功率;
控制子模塊,用于在所述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大于所述保護輸出功率時,將所述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降低至所述保護輸出功率。
其中,所述保護輸出功率為在所述天線的比吸收率值不高于所述設定值時,所述發(fā)射機的輸出功率。
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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