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汽車的動力輸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75807.0 | 申請日: | 2010-05-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445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9-29 |
| 發明(設計)人: | 李峰;秦興權;李昱;李寶;張雁橋;何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17/12 | 分類號: | B60K17/12;B60K17/28;B60L11/18;B60L15/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南毅寧;王鳳桐 |
| 地址: | 10220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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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汽車 動力 輸出 裝置 | ||
1.一種電動汽車的動力輸出裝置,該裝置包括電池、DC/DC轉換器、電容器、第一電動機、第二電動機、電機、單排行星齒輪機構、制動器、主減速器、前軸差速器、前軸輸出軸、后軸減速器、后軸差速器以及后軸輸出軸,其中,所述單排行星齒輪機構包括太陽輪、齒圈和行星架,所述電池與所述DC/DC轉換器和所述電容器電連接,所述DC/DC轉換器與所述電容器、所述第一電動機、所述第二電動機以及所述電機電連接,所述電機的輸出軸與所述齒圈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電動機的輸出軸通過所述制動器與所述太陽輪固定連接,所述前軸差速器位于所述前軸輸出軸上并且通過所述主減速器與所述行星架傳動連接,所述后軸差速器位于所述后軸輸出軸上并且通過所述后軸減速器與所述第二電動機傳動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該裝置還包括控制器,該控制器分別與所述電池、所述第一電動機、所述第二電動機、所述電機、所述制動器電連接來進行整車控制,所述控制器根據汽車所處工況來控制所述第一電動機、所述第二電動機、所述電機的開啟/關閉和工作模式以及所述制動器是否鎖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該裝置還包括電池管理器,該電池管理器與所述電池和所述控制器電連接,并用于在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下對所述電池的充放電及電池的平衡進行管理。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中,當汽車處于平地起步工況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電動機和所述第二電動機關閉、所述制動器鎖止、所述電機開啟且處于電動機工作模式,所述電池通過所述DC/DC轉換器將電能傳送到所述電機,從而以前軸驅動的方式驅動汽車起步。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中,當汽車處于坡道起步工況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電動機關閉、所述第二電動機開啟、所述制動器鎖止、所述電機開啟且處于電動機工作模式,所述電池通過所述DC/DC轉換器將電能傳送到所述第二電動機和所述電機,從而以全驅的方式驅動汽車起步。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中,當汽車處于巡航工況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電動機開啟、所述第二電動機關閉、所述制動器不鎖止、所述電機開啟且處于電動機工作模式,所述電池通過所述DC/DC轉換器將電能傳送到所述第一電動機和所述電機,從而以前軸驅動的方式驅動汽車。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中,當汽車處于急加速、爬坡或路況惡劣工況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電動機和所述第二電動機開啟、所述制動器不鎖止、所述電機開啟且處于電動機工作模式,所述電池通過所述DC/DC轉換器將電能傳送到所述第一電動機、所述第二電動機和所述電機,從而以全驅的方式驅動汽車。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中,當汽車處于減速制動工況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電動機和所述第二電動機關閉、所述制動器鎖止、所述電機開啟且處于發電機工作模式,所述前軸輸出軸的機械能帶動所述電機運轉,從而使得所述電機將產生的電能通過所述DC/DC轉換器和所述電容器傳送到所述電池中。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中,當汽車處于怠速工況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電動機、所述第二電動機和所述電機關閉、所述制動器不鎖止,所述電池給整車供電。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中,當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第一電動機、所述第二電動機、所述電機的轉速而判斷所述第一電動機、所述第二電動機、所述電機中的一者或兩者發生故障時,控制所述第一電動機、所述第二電動機、所述電機中的一者或兩者以前驅或后驅的方式驅動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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