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出風口在下部的空調器以及空調器的除霜和除濕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73919.2 | 申請日: | 2010-05-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523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23 |
| 發明(設計)人: | 張守信;程永甫;張桂芳;崔永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海爾集團公司;青島海爾空調器有限總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00 | 分類號: | F24F1/00;F24F11/02;F24F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 11306 | 代理人: | 孫征;陸鑫 |
| 地址: | 266101 山東省青***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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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風口 下部 空調器 以及 除霜 除濕 方法 | ||
1.一種空調器,所述空調器包括位于上部的上部出風口,所述上部出風口設置有第一風機和第一電加熱器,并由上部出風導板控制,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調器還包括下部出風口,其位于所述空調器的下部且設置有單獨的第二風機和第二電加熱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出風口處設置有單獨的下部導風板。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進一步包括檢測裝置,用于檢測室內的溫度與濕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進一步包括第一控制裝置,用于控制所述下部出風口的所述第二風機和所述第二電加熱器。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調器,進一步包括第二控制裝置,用于控制所述上部出風口的所述第一風機和所述第二電加熱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進一步包括調節裝置,用于調節所述電加熱器的功率及運行狀態,以控制向室內輸送的熱量。
7.一種使用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的除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開機,設定制熱模式;
空調器運行,上部出風口默認打開,第一風機和第一加熱器打開,下部出風口打開,同時第二風機和第二電加熱器打開;
空調器判斷是否滿足進入除霜的條件;以及
如果滿足進入除霜的條件,則所述第一風機和所述第一電加熱器停止,并且所述第一風機和所述第一電加熱器停止工作同時打開下部出風口,同時運行所述下部出風口處的第二風機和第二電加熱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在所述第一風機和所述第一電加熱器停止工作后關閉上部出風口;以及所述第一風機運行,所述第一電加熱器開啟,同時,所述第二風機和所述第二電加熱器繼續運行,其中,空調器判斷是否滿足進入除霜的條件的步驟包括:空調器進行制熱運行時,檢測到其連續運行超過45分鐘,且盤管溫度過低時,空調器進入除霜狀態;以及當空調器運行其他模式或運行制熱模式時間較短,盤管溫度高于40度時,空調器不進入除霜狀態。
9.一種使用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的除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開機,設定除濕模式,上部出風口默認打開,第一風機運行,空調器壓縮機根據室內環境溫度和設定溫度溫差進行間歇或連續運行;
空調器判斷室內環境溫度和濕度;以及
當室內溫度低于第一設定值并且濕度高于第二設定值時,打開下部出風口,同時運行下部出風口處第二風機和第二電加熱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空調器繼續判斷室內的溫度和濕度,當室內溫度高于所述第三設定值時,所述第二風機和所述第二電加熱器停止運行,下部出風導板關閉,并且,所述第二電加熱器能夠以不同的功率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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