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移動定位救援系統與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169963.6 | 申請日: | 2010-04-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38471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09 |
| 發明(設計)人: | 林宏遠 | 申請(專利權)人: | 林宏遠 |
| 主分類號: | H04W4/02 | 分類號: | H04W4/02;H04W4/22;H04W64/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任默聞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移動 定位 救援 系統 方法 | ||
1.一種移動定位救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移動定位救援系統用以協同救助具有一移動裝置的一求援端,所述移動定位救援系統包括一協同救援服務平臺,其中:
所述協同救援服務平臺從所述移動裝置接收一求援信息,所述移動裝置執行一求援模塊以定位所述求援端的位置,且所述求援信息包括所述求援端的位置;以及
所述協同救援服務平臺接收及分析所述求援信息,并產生一救援清單以提供包括關于所述求援端的位置的一救援相關服務數據,或使一救援端與所述求援端進行溝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定位救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協同救援服務平臺進一步包括一外接模塊介接模塊,所述外接模塊介接模塊介接一社群網站或一即時通信服務或一討論區網站或一電子布告欄系統或一界面工具集以傳送一求援信息至所述社群網站或所述即時通信服務或所述討論區網站或所述電子布告欄系統或所述界面工具集。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定位救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裝置是通過一按鍵排序執行所述求援模塊,所述求援模塊傳送包括關于所述求援者位置的請求的所述求援信息至所述協同救援服務平臺。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定位救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協同救援服務平臺提供一動態連接網址供瀏覽所述社群網站或所述即時通信服務或所述討論區網站或所述電子布告欄系統或所述界面工具集的一使用者連接至所述協同救援服務平臺與所述求援端進行溝通,且提供一求救對話介面供所述求援端與所述救援端或瀏覽所述社群網站或所述即時通信服務或所述討論區網站或所述電子布告欄系統或所述界面工具集的一使用者進行溝通。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定位救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裝置依據所述求援端的設定選擇所述求援信息的緊急程度,并決定所述求援信息的傳送方式與傳送頻率,且當所述求援信息為緊急求援時,所述移動裝置執行一背景地址追蹤程序以持續更新所述求援端的位置并同時傳送所述求援信息至所述協同救援服務平臺與預設的一緊急聯絡端,而所述移動裝置傳送包括所述求援信息的一短信至所述緊急聯絡端的移動裝置,所述短信包括一動態網址連接,以利所述緊急聯絡端連接至所述協同救援服務平臺以即時取得一救援信息。
6.一種移動定位求援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定位求援方法實施于一求援端的一移動裝置,所述移動定位求援方法包括下列步驟:
經由所述移動裝置的按鍵以觸發執行一求援模塊,藉以定位所述求援端的位置;以及
傳送包括所述求援端的位置的一求援信息至一協同救援服務平臺,所述協同救援服務平臺具有一外接模塊介接模塊,以發布所述求援信息。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定位求援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定位求援方法進一步包括:所述移動裝置經由所述協同救援服務平臺介接至一社群網站或一即時通信服務或一討論區網站或一電子布告欄系統或一界面工具集,以即時取得一救援信息。
8.一種移動定位救援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定位求援方法用以協同救助具有一移動裝置的一求援端,所述移動定位救援方法包括下列步驟:
接收來自所述移動裝置的包括所述求援端的位置的一求援信息;
分析所述求援信息以產生一救援清單;以及
提供包括關于所述求援端的位置的一救援相關服務數據至一一救援端。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移動定位救援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定位求援方法進一步包括:介接一社群網站或一即時通信服務或一討論區網站或一電子布告欄系統或一界面工具集以傳送一求援信息至所述社群網站或所述即時通信服務或所述討論區網站或所述電子布告欄系統或所述界面工具集。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移動定位救援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定位求援方法進一步包括:提供一求救對話介面,以供所述求援端與瀏覽所述社群網站或所述即時通信服務或所述討論區網站或所述電子布告欄系統或所述界面工具集的一使用者進行溝通,或供所述求援端與所述救援端進行溝通,以及提供一動態連接網址供瀏覽所述社群網站或所述即時通信服務或所述討論區網站或所述電子布告欄系統或所述界面工具集的一使用者連接至所述協同救援服務平臺與所述求援端進行溝通。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林宏遠,未經林宏遠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10169963.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太陽能加熱窗板
- 下一篇:一種便于檢修和節能的炒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