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吸嘴及具有該吸嘴的吸取裝置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010169347.0 | 申請日: | 2010-05-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410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16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吳承勛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鴻富錦精密工業(yè)(深圳)有限公司;鴻海精密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J15/06 | 分類號: | B25J15/0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09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具有 吸取 裝置 | ||
1.一種吸嘴,用于與外界吸力源相連通以吸附鏡片及遮光片,所述鏡片包括被吸附部,所述遮光片置于被吸附部中部,該吸嘴包括一個本體以及設(shè)置在本體上的吸氣孔,所述本體包括相對的第一端面及第二端面,所述吸氣孔貫穿所述第一端面及第二端面并在第二端面處與外界吸力源相連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面包括保持部及吸附部,所述吸氣孔排布于所述吸附部上,所述保持部位于所述第一端面中部,用于將遮光片限制于所述第一端面及所述鏡片的被吸附部之間,所述吸附部環(huán)繞所述保持部設(shè)置,用于吸附所述鏡片。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與所述吸附部位于同一平面,所述保持部的直徑大于等于所述遮光片的外徑。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是一凸出于所述吸附部的圓臺,所述保持部的外徑小于等于所述遮光片的外徑。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氣孔以所述保持部為中心對稱排布。
5.一種吸取裝置,用于吸附鏡片及遮光片,所述鏡片包括被吸附部,所述遮光片置于被吸附部中部,該吸取裝置包括吸力源、與吸力源相連通的中空管體以及通過中空管體與所述吸力源相連通的吸嘴,該吸嘴包括一個本體以及設(shè)置在本體上的吸氣孔,所述本體包括相對的第一端面及第二端面,所述吸氣孔貫穿所述第一端面及第二端面并在第二端面處與所述吸力源相連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面包括保持部及吸附部,所述吸氣孔排布于所述吸附部上,所述保持部位于所述第一端面中部,用于將遮光片限制于所述第一端面及所述鏡片的被吸附部之間,所述吸附部環(huán)繞所述保持部設(shè)置,用于吸附所述鏡片。
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吸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與所述吸附部位于同一平面,所述保持部的直徑大于等于所述遮光片的外徑。
7.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吸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是一凸出于所述吸附部的圓臺,所述保持部的外徑小于等于所述遮光片的外徑。
8.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吸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吸氣孔以所述保持部為中心對稱排布。
9.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吸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氣孔以所述保持部為中心對稱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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