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的無鑰匙進入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68960.0 | 申請日: | 2010-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75340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03 |
| 發明(設計)人: | 三瓶喜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爾卑斯電氣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R25/00 | 分類號: | B60R25/00;E05B49/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楊謙;胡建新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鑰匙 進入 裝置 | ||
1.一種車輛的無鑰匙進入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發送機構,設置在車輛上,向包括車內以及車外的周邊區域的檢索范圍內分別發送檢索信號;
響應機構,設置在由用戶攜帶的便攜設備上,若在上述檢索范圍內的某個場所接收到上述檢索信號,則發送響應信號,
判定機構,基于從上述便攜設備發送的上述響應信號,至少在上述檢索范圍內分別單獨判定在車內以及車外的周邊區域是否存在上述便攜設備;以及
控制機構,基于上述判定機構的判定結果,對車輛的車門的上鎖及解鎖進行控制;
上述控制機構在對車門的上鎖進行控制時,將由上述判定機構至少一次判定為在車外的周邊區域存在上述便攜設備作為條件,進行使車門從解鎖狀態切換至上鎖狀態的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無鑰匙進入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判定機構在由上述發送機構發送了上述檢索信號的情況下,作為第一順序判定在車外的周邊區域是否存在上述便攜設備,在結果是沒有判定為在車外的周邊區域存在上述便攜設備的情況下,作為第二順序判定在車內是否存在上述便攜設備,另一方面,在上述第一順序判定為在車外的周邊區域存在上述便攜設備的情況下,作為第三順序繼續判定在車外的周邊區域是否存在上述便攜設備,在結果是沒有判定為在車外的周邊區域存在上述便攜設備的情況下,接著作為第四順序判定在車內是否存在上述便攜設備,
上述控制機構在由上述判定機構在上述第四順序沒有判定為在車內存在上述便攜設備的情況下,進行使車輛的車門從解鎖狀態切換至上鎖狀態的控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的無鑰匙進入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判定機構在上述第二順序判定為在車內存在上述便攜設備的情況下,反復執行上述第一順序的判定,另一方面,在上述第二順序沒有判定為在車內存在上述便攜設備的情況下,結束判定,
上述控制機構在由上述判定機構結束判定的情況下,不進行使車輛的車門從解鎖狀態切換至上鎖狀態的控制。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的無鑰匙進入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判定機構在上述第四順序判定為在車內存在上述便攜設備的情況下,作為上述第三順序繼續判定在車外的周邊區域是否存在上述便攜設備。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無鑰匙進入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發送機構具備分別朝向車內以及車外的周邊區域單獨地發送上述檢索信號的發送天線,
上述判定機構在由上述發送天線朝向車內發送了上述檢索信號的情況下,能夠執行在車內是否存在上述便攜設備的判定,在由上述發送天線朝向車外的周邊區域發送了上述檢索信號的情況下,能夠執行在車外的周邊區域是否存在上述便攜設備的判定。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阿爾卑斯電氣株式會社,未經阿爾卑斯電氣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10168960.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雙主缸組件
- 下一篇:高車速啟動發動機的混合動力電動車輛動力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