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在無線通信系統中使用的通信終端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65864.0 | 申請日: | 2010-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73684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27 |
| 發明(設計)人: | 飯塚洋介;前田正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NTT都科摩 |
| 主分類號: | H04W52/14 | 分類號: | H04W52/14;H04W52/36;H04W68/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黃綸偉;馬建軍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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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通信 系統 使用 通信 終端 方法 | ||
1.一種采用增強型上行鏈路方式的無線通信系統的通信終端,所述通信終端具有:
判別部,其分析接收到的下行控制信號,并判別上行發送功率的允許最大值;
測定部,其在發送間隙期間內進行不同頻率測定;
閾值判定部,其在所述發送間隙期間即將開始前的預定期間及/或剛剛結束后的預定期間內,判定所述允許最大值與閾值之間的大小關系;
發送功率控制部,其確定上行發送功率;以及
發送部,其按照由所述發送功率控制部確定的發送功率發送上行信號,
在所述允許最大值比所述閾值大的情況下,所述發送功率控制部使所述即將開始前的預定期間及/或所述剛剛結束后的預定期間中的上行發送功率成為比所述允許最大值小的預定值以下的功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終端,其中,在所述即將開始前的預定期間及/或所述剛剛結束后的預定期間中,所述發送部按照比所述允許最大值小的第1發送功率發送上行信號的一部分,并按照比所述允許最大值小的第2發送功率發送上行信號的其它部分。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信終端,其中,所述第1發送功率或第2發送功率是所述允許最大值與所述閾值之間的平均值的功率。
4.一種在采用增強型上行鏈路方式的無線通信系統的通信終端中使用的方法,所述通信終端具有:
判別部,其分析接收到的下行控制信號,并判別上行發送功率的允許最大值;以及
測定部,其在發送間隙期間內進行不同頻率測定,
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閾值判定步驟,在所述發送間隙期間即將開始前的預定期間及/或剛剛結束后的預定期間內,判定所述允許最大值與閾值之間的大小關系;
發送功率控制步驟,確定上行發送功率;以及
發送步驟,按照在所述發送功率控制步驟中確定的發送功率發送上行信號,
在所述允許最大值比所述閾值大的情況下,在所述發送功率控制步驟中,使所述即將開始前的預定期間及/或所述剛剛結束后的預定期間中的上行發送功率成為比所述允許最大值小的預定值以下的功率。
5.一種采用增強型上行鏈路方式的無線通信系統,所述無線通信系統具有通信終端和基站,所述基站按照每個通信終端測定上行信號的干擾量,根據該干擾量按照每個通信終端確定上行發送功率的允許最大值,并發送表示該允許最大值的下行控制信號,
所述通信終端具有:
判別部,其分析接收到的下行控制信號,并判別上行發送功率的允許最大值;
測定部,其在發送間隙期間內進行不同頻率測定;
閾值判定部,其在所述發送間隙期間即將開始前的預定期間及/或剛剛結束后的預定期間內,判定所述允許最大值與閾值之間的大小關系;
發送功率控制部,其確定上行發送功率;以及
發送部,其按照由所述發送功率控制部確定的發送功率發送上行信號,
在所述允許最大值比所述閾值大的情況下,所述發送功率控制部使所述即將開始前的預定期間及/或所述剛剛結束后的預定期間中的上行發送功率成為比所述允許最大值小的預定值以下的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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