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多用戶系統中的發送分集實現方法及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65380.6 | 申請日: | 2010-04-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387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09 |
| 發明(設計)人: | 劉俊強;林樹功;周圓;張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52/42 | 分類號: | H04W52/42;H04W72/12;H04B7/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解婷婷;龍洪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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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多用戶系統 中的 發送 分集 實現 方法 設備 | ||
1.一種多用戶系統中的發送分集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調度時間間隔,接收方為多個發送方中的每個發送方從該發送方的候選資源集中選擇符合預定準則的資源,所述預定準則與接收方獲得的增益以及該發送方對其他發送方的干擾有關,所述接收方將選擇的資源發送給相應發送方,發送方根據所接收到的資源實現發送分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收方為每個發送方從該發送方的候選資源集中選擇符合預定準則的一個資源。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符合預定準則的資源是指:當發送方采用所述資源發送數據時,接收方獲得的增益與該發送方對其他發送方的干擾的比值最大。
4.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其他發送方包括:與所述發送方屬于同小區的除所述發送方外的發送方,或者包括:與所述發送方屬于同小區的除所述發送方外的發送方,以及與所述發送方屬于不同小區的發送方。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調度時間間隔是指每個調度時間間隔。
6.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收方將選擇的資源發送給相應發送方的步驟包括:所述接收方通過指示或授權的方式將所選擇的資源發送給相應發送方。
7.一種多用戶系統中的發送分集實現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資源選擇單元和發送單元,其中:
所述資源選擇單元,用于在調度時間間隔,為多個發送方中的每個發送方從該發送方的候選資源集中選擇符合預定準則的資源,所述預定準則與接收方獲得的增益以及該發送方對其他發送方的干擾有關;
所述發送單元,用于將所述資源選擇單元選擇的資源發送給相應發送方,以使發送方根據所接收到的資源實現發送分集。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資源選擇單元進一步用于為每個發送方從該發送方的候選資源集中選擇符合預定準則的一個資源。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符合預定準則的資源是指:當發送方采用所述資源發送數據時,接收方獲得的增益與該發送方對其他發送方的干擾的比值最大。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發送單元進一步用于通過指示或授權的方式將所選擇的資源發送給相應發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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