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薄型化取像鏡頭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61574.9 | 申請日: | 2010-04-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21738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0-19 |
| 發明(設計)人: | 許伯綸;蔡宗翰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13/00 | 分類號: | G02B13/00;G02B1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任默聞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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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薄型化取像 鏡頭 | ||
1.一種薄型化取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薄型化取像鏡頭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
一具正屈折力的第一透鏡,其物側表面與像側表面中至少一表面為非球面;
一具負屈折力的第二透鏡,其物側表面為凹面及像側表面為凹面,且所述第二透鏡的物側表面與像側表面中至少一表面為非球面;
一光圈,設置于所述第一透鏡與所述第二透鏡之間;
其中所述薄型化取像鏡頭中具屈折力的透鏡為兩片;
其中,所述薄型化取像鏡頭另設置一電子感光元件供被攝物成像,所述光圈至所述電子感光元件在光軸上的距離為SL,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表面至所述電子感光元件在光軸上的距離為TTL,所述第二透鏡的像側表面至所述電子感光元件在光軸上的距離為Bf,整體薄型化取像鏡頭的焦距為f,滿足下列關系式:
0.58<SL/TTL<0.88;
0.18<Bf/f<0.6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薄型化取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表面及像側表面皆為非球面,且所述第一透鏡的材質為塑膠,所述第二透鏡的物側表面及像側表面皆為非球面,且所述第二透鏡的材質為塑膠。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薄型化取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的像側表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反曲點。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薄型化取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表面為凸面。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薄型化取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整體薄型化取像鏡頭的焦距為f,所述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滿足下列關系式:
1.0<f/f1<1.7。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薄型化取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整體薄型化取像鏡頭的焦距為f,所述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滿足下列關系式:
1.2<f/f1<1.5。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薄型化取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在光軸上的厚度為CT2,整體薄型化取像鏡頭的焦距為f,滿足下列關系式:
0.18<CT2/f<0.48。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薄型化取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表面曲率半徑為R1,所述第一透鏡的像側表面曲率半徑為R2,滿足下列關系式:
|R1/R2|<0.35。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薄型化取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的物側表面曲率半徑為R3,所述第二透鏡的像側表面曲率半徑為R4,滿足下列關系式:
-3.50<R3/R4<-0.15。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薄型化取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色散系數為V1,所述第二透鏡的色散系數為V2,滿足下列關系式:
23.0<V1-V2<46.0。
11.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薄型化取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的像側表面至所述電子感光元件在光軸上的距離為Bf,整體薄型化取像鏡頭的焦距為f,滿足下列關系式:
0.20<Bf/f<0.35。
12.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薄型化取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像側表面為凸面。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薄型化取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表面至所述電子感光元件在光軸上的距離為TTL,而所述電子感光元件有效像素區域對角線長的一半為ImgH,滿足下列關系式:
TTL/ImgH<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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