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磷酸復合物脫色劑的制備及其應用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54171.1 | 申請日: | 2010-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12546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8-25 |
| 發明(設計)人: | 李凱;林金梅;謝彩鋒;陸海勤;杭方學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西大學 |
| 主分類號: | C13D3/10 | 分類號: | C13D3/10 |
| 代理公司: | 廣西南寧公平專利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45104 | 代理人: | 王素娥 |
| 地址: | 530004 廣西***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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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磷酸 復合物 脫色劑 制備 及其 應用 方法 | ||
1.一種磷酸復合物脫色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脫色劑以磷酸、尿素或 季銨鹽為原料混合而成,磷酸與尿素質量比為3∶1~6∶1,磷酸與季銨鹽質量 比為1∶1~3∶1,操作步驟如下:
1)按上述質量比稱取磷酸與尿素或季銨鹽。
2)先將磷酸稀釋至0.85%后再與尿素或季銨鹽混合,混合溫度50~80℃, 混合時間30~60分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磷酸復合物脫色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磷酸、尿 素、季銨鹽是工業磷酸、工業尿素、工業季銨鹽。
3.應用權利要求1所述磷酸復合物脫色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原甘 蔗亞硫法制糖工藝流程不變的條件下,將脫色劑代替工業磷酸加入到混合汁 中,脫色劑的加入量為300mg/kg~780mg/kg當于P2O5??200mg/kg~300mg/kg。
4.應用權利要求1所述磷酸復合物脫色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原甘 蔗亞硫法制糖工藝流程不變的條件下,將脫色劑代替工業磷酸加入到蒸發粗糖 漿中,脫色劑的加入量為375mg/kg~780mg/kg相當于P2O5??250mg/kg~300 mg/kg。
5.應用權利要求1所述磷酸復合物脫色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原甘 蔗亞硫法制糖工藝流程不變的條件下,將脫色劑代替工業磷酸加入到回溶糖漿 中,脫色劑的加入量為375mg/kg~1000mg/kg相當于P2O5??250mg/kg~400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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