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利用轉底爐廢熱煙氣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151029.1 | 申請日: | 2010-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99240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8-11 |
| 發明(設計)人: | 劉功國;薛遜;文永才;鄧君;秦潔 | 申請(專利權)人: | 攀鋼集團鋼鐵釩鈦股份有限公司;攀鋼集團研究院有限公司;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鐵研究院有限公司;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釩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7B9/30 | 分類號: | F27B9/30;F27D17/00;F26B21/14 |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橋專利事務所 51124 | 代理人: | 武森濤 |
| 地址: | 617067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利用 轉底爐廢熱 煙氣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利用轉底爐廢熱煙氣的方法,屬于熱能回收領域。
背景技術
轉底爐直接還原工藝最初是應含有金屬的廢料的處理要求而產生的,主要是處理回收含鐵、鎳、鉻及鋅的金屬廢料。由于轉底爐獨有的工藝和設備特點,近幾年發展應用很快,其應用范圍從最初的含有金屬的廢料發展到目前的普通鐵精礦、鈦精礦及釩鈦磁鐵精礦領域。而就轉底爐直接還原工藝而言,根據爐膛溫度、布料方式、爐子結構等方面的差異又可細分為Fastmet、Inmetco、ITmk3等多種工藝類型。但是,無論采用轉底爐直接還原工藝的何種工藝類型處理何種物料,其工藝原理都是一致的,并且還原的溫度基本在1200~1450℃范圍內,直接排放的廢熱煙氣溫度在900~1150℃范圍內,若換熱預熱助燃空氣則排放的廢熱煙氣溫度在550~850℃之間。在實際生產中,轉底爐排放的廢熱煙氣大多沒有回收利用其熱量,經混冷、除塵后直接放散到大氣中,熱能沒有得到很好的回收利用。
申請號為200810156137.0(公開日:2009.02.04)的專利申請公開了一種利用轉底爐高溫廢熱煙氣生產水蒸汽的方法,該方法提出了一種具體的回收利用煙氣熱量的措施,但針對性不強,產生的水蒸氣應用范圍較為狹窄。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利用轉底爐廢熱煙氣的方法,使轉底爐廢熱煙氣中的熱能得到更好的利用。
本發明利用轉底爐廢熱煙氣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a、從轉底爐排出的廢熱煙氣分流形成至少兩路支流,其中至少一路支流直接通入煙氣除塵排放系統中(為了更多的利用廢熱煙氣中的熱能,優選只有一路支流直接通入煙氣除塵排放系統中),其余各路支流分別通入干燥設備中干燥物料;
b、從干燥設備排出的氣流再匯入煙氣除塵排放系統中,根據匯入煙氣除塵排放系統中的總氣流量及氣壓反饋轉底爐爐內氣壓;
c、通過控制與煙氣除塵排放系統直接連接的支流流量控制轉底爐爐內氣壓,保證轉底爐和其余支路干燥設備的正常運行。
其中,上述的廢熱煙氣分流為廢熱煙氣從轉底爐煙道出口直接分流或廢熱煙氣經換熱處理后再分流。
進一步的,由于從轉底爐排出的廢熱煙氣溫度太高(800~1150℃),直接用于干燥物料可能損害物料,因此,a步驟所述的各路支流通入干燥設備前,還經過溫度調節裝置和溫度檢測裝置調節溫度(溫度的調節根據具體物料的干燥需要調節即可)。其中,所述的溫度調節裝置為混風閥(混風閥可以摻入冷氣流,以達到調節溫度的目的)。更進一步的,干燥設備的出料端還設有水份檢測裝置,以檢測干燥后的物料的水份含量。
進一步的,a步驟的支流直接通入煙氣除塵排放系統前(通入煙氣除塵排放系統中的溫度太高,也會損壞煙氣除塵排放系統,因此,也需要控制通入其中的氣流溫度),還經過溫度調節裝置和溫度檢測裝置調節溫度。其中,所述的溫度調節裝置為混風閥。
其中,上述的干燥設備可以為常用的干燥設備,如:圓筒、回轉窯、鏈蓖機或鏈式干燥機等。
其中,上述a步驟的干燥設備中的物料可以為常規的需干燥的物料,如:轉底爐所用的含碳料塊,含碳料塊為金屬廢料、普通鐵精礦、鈦精礦或釩鈦磁鐵礦與一種或多種含碳物質混合制成。其中,所述的含碳物質為煤粉、焦粉或石墨粉。轉底爐所用的含碳料塊目前主要采用燃燒煤氣進行烘干,采用本發明方法干燥含碳料塊,每噸含碳料塊可節約25m3煤氣左右。
本發明方法可以充分利用從轉底爐中排出的廢熱煙氣中的熱能,熱能利用率可以達到30%以上,由于進入轉底爐的含碳料塊都必須進行干燥,本發明方法干燥含碳料塊還實現了能耗工藝內循環,降低了能源消耗。本發明方法為從轉底爐中排出的廢熱煙氣的處理,以及對轉底爐所用的含碳料塊的干燥提供了新的選擇,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工藝流程圖;
圖中的標記,1為轉底爐,2為溫度調節裝置,3為管道,4為干燥設備,5為煙氣除塵排放系統,6為溫度檢測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做進一步的描述,并不因此將本發明限制在所述的實施例范圍之中。
實施例1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攀鋼集團鋼鐵釩鈦股份有限公司;攀鋼集團研究院有限公司;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鐵研究院有限公司;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釩有限公司,未經攀鋼集團鋼鐵釩鈦股份有限公司;攀鋼集團研究院有限公司;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鐵研究院有限公司;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釩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10151029.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