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充電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50522.1 | 申請日: | 2010-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47884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9-29 |
| 發明(設計)人: | 三輪達哉;久保田篤優;巖村則宏;岡田昌彰;鶴田直規;池田昌樹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電工電動工具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2J7/00 | 分類號: | H02J7/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鐘勝光;王英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器 | ||
1.一種用于電力工具的充電器,所述充電器包括:
充電單元,其用于為可拆卸地附接到所述充電器上的二次電池充電;
通知單元,其用于通過使用所述通知單元的開啟和關閉的組合來通知所述充電單元的操作狀態;
亮度減小單元,其用于減小所述通知單元的光亮度;以及
控制器,其用于控制所述通知單元和所述亮度減小單元,
其中,如果所述充電單元的操作狀態滿足特定的條件,那么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亮度減小單元以減小所述通知單元的光亮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器,其中,如果所述操作狀態在經過了預定時間期間沒有發生改變,那么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亮度減小單元以減小所述通知單元的光亮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電器,還包括亮度減小時間改變單元,所述亮度減小時間改變單元用于改變所述預定時間。
4.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的一項所述的充電器,還包括亮度調整單元,所述亮度調整單元用于調整所述通知單元的減小的光亮度。
5.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的一項所述的充電器,其中,如果在通過減小所述通知單元的光亮度而給出通知期間所述充電單元的操作狀態被改變,那么所述控制器使所述通知單元的亮度從由所述亮度減小單元所減小的亮度恢復到原始水平的亮度,并控制所述通知單元以通知所改變的操作狀態。
6.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的一項所述的充電器,其中,如果所述充電器處于特定操作狀態,那么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亮度減小單元不減小所述通知單元的光亮度。
7.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的一項所述的充電器,還包括用于感測人體的身體傳感器,
其中,當所述身體傳感器感測到人體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亮度減小單元不減小所述通知單元的光亮度。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松下電工電動工具株式會社,未經松下電工電動工具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10150522.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