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環保型阻燃高回彈泡沫材料及其制備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147708.1 | 申請日: | 2010-04-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241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9-08 |
| 發明(設計)人: | 曹德忠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子元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G18/66 | 分類號: | C08G18/66;C08G18/48;C08G18/32;C08G18/78;C08G101/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陳哲鋒 |
| 地址: | 201805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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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環保 阻燃 回彈 泡沫 材料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用于形成環保阻燃高回彈聚氨酯泡沫材料的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包括以下組分:
(A)聚醚多元醇、交聯劑和復合胺催化劑;以及
(B)改性MDI。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醚多元醇包括聚氧化丙烯二醇、聚四氫呋喃二醇、四氫呋喃-氧化丙烯共聚二醇、活性聚醚多元醇、阻燃型聚醚多元醇、接枝型聚醚多元醇、聚四氫呋喃多元醇和/或雜環改性聚醚多元醇。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醚多元醇的用量是80-99重量%,較好是85-98重量%,更好為86-94重量%,最后為88-92重量%,以A組分的總重量計。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交聯劑選自二乙醇胺。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交聯劑的用量是0.1-5重量份,較好0.5-3重量份,更好0.5-2重量份,最好0.5-1.5重量份,以100重量份的聚醚多元醇為基準。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胺催化劑為EF600和/或EF700。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胺催化劑的用量是0.5-5重量份,較好為0.5-2重量份,更好為0.5-1.5重量份,最好為0.5-1.0重量份,以100重量份聚醚多元醇為基準。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A組分包括以下組分:
40-60重量份的GEP-330NY;
60-40重量份的NC?701;
0.7-1.1重量份的交聯劑;
0.6-1.0重量份的復合胺催化劑;
0.8-1.2重量份的硅油3415;
2.7-3.2重量份的水,
其中GEP-330NY和NC?701的重量份之和為100,其他組分的重量份數以100重量份的GEP-330NY和NC?701為基準。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MDI包括wannate8019。
10.一種環保阻燃高回彈聚氨酯泡沫材料,所述泡沫材料由以下組分作為主要組分形成:
(A)聚醚多元醇、交聯劑和復合胺催化劑;以及
(B)改性M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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