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變焦鏡頭和包括該變焦鏡頭的成像光學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47667.6 | 申請日: | 2010-03-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76747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03 |
| 發明(設計)人: | 金鎮祐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數碼影像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2B15/20 | 分類號: | G02B15/20;H04N5/2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韓明星;李娜娜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變焦鏡頭 包括 成像 光學 裝置 | ||
本申請要求于2009年4月29日遞交到韓國知識產權局的第10-2009-0037822號的韓國專利申請的優先權,通過引用將該韓國申請的公開內容全部合并于此。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超廣視角和大光圈的變焦鏡頭,以及一種包括所述變焦鏡頭的成像光學裝置。
背景技術
近年來,包括固態成像器件(例如電荷耦合器件(CCD)或互補金屬氧化物半導體(CMOS))的攝像機或數碼相機已經被廣泛使用。具體地說,對百萬像素照相機模塊的需求在增加,現在可以獲得超過500萬像素的高品質照相機。要求使用成像器件(例如CCD或CMOS)的數碼相機或者成像光學裝置(例如移動電話照相機)緊湊、輕便而且廉價,而且為了在寬范圍內確保足夠的視場,還要求數碼相機或者成像光學裝置具有廣視角。
例如,要求數碼相機、或使用可互換透鏡或固態成像器件的光學系統具有高分辨率、廣視角和高放大倍率,并且為了實現高亮度,還要求具有低F數(FNO,光圈數)。一些變焦鏡頭具有廣視角或高放大倍率,其他變焦鏡頭具有低FNO、高亮度并且包括焦距固定的光學系統。然而,由于技術性困難,還未研制出具有廣視角、高放大倍率以及低FNO的變焦鏡頭。
雖然已經研制了很多三組式變焦鏡頭以減小光學系統的尺寸,但是三組式變焦鏡頭仍難以具有廣視角及高放大倍率。另外,如果具有低FNO的變焦鏡頭是三組式變焦鏡頭,則在變焦過程中FNO的變化很大,因此通常在廣角位置亮度高而在攝遠位置亮度低。四組式變焦鏡頭同樣難以具有廣視角、高放大倍率、高亮度以及緊湊的設計。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具有廣視角、高放大倍率以及大光圈的變焦鏡頭。
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還提供了包括具有廣視角、高放大倍率以及大光圈的變焦鏡頭的成像光學裝置。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變焦鏡頭,所述變焦鏡頭包括:具有正屈光力的第一透鏡組;具有負屈光力的第二透鏡組;具有正屈光力的第三透鏡組;以及具有正屈光力的第四透鏡組。其中,第一透鏡組、第二透鏡組、第三透鏡組和第四透鏡組從物方到像方順序地排列。其中,第一透鏡組、第二透鏡組、第三透鏡組和第四透鏡組之間的距離中的每一個在變焦過程中變化。其中,第一透鏡組包括具有負透鏡和正透鏡的雙合透鏡,第三透鏡組包括第一正透鏡、第二正透鏡、負透鏡以及第三正透鏡,所述變焦鏡頭滿足:
1.4≤wfno≤2.5,
其中,wfno是所述變焦鏡頭在廣角位置的最小F數(FNO)。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變焦鏡頭,所述變焦鏡頭包括:具有正屈光力的第一透鏡組;具有負屈光力的第二透鏡組;具有正屈光力的第三透鏡組;以及具有正屈光力的第四透鏡組。其中,第一透鏡組、第二透鏡組、第三透鏡組和第四透鏡組從物方到像方順序地排列。其中,第一透鏡組、第二透鏡組、第三透鏡組和第四透鏡組之間的距離在變焦過程中變化。其中,第三透鏡組包括第一正透鏡、第二正透鏡、負透鏡以及第三正透鏡,變焦鏡頭滿足:
0<tfno-wfno≤1.3,以及
76°≤wfov≤93°,
其中,wfno是變焦鏡頭在廣角位置的最小FNO,tfno是變焦鏡頭在攝遠位置的最小FNO,wfov是變焦鏡頭在廣角位置的視角。
第三透鏡組中的至少一個透鏡可滿足:
70≤Vd3,
其中,Vd3是第三透鏡組中的所述至少一個透鏡的阿貝數。
第一透鏡組中的至少一個透鏡可滿足:
1.9≤Nd1,
其中,Nd1是第一透鏡組中的所述至少一個透鏡的折射率。
第二透鏡組可包括第一負透鏡、第二負透鏡和正透鏡。
第二透鏡組中的第一正透鏡可具有非球面。
變焦鏡頭可進一步包括設置在第二透鏡組和第三透鏡組之間的孔徑光闌。
所述光闌可在變焦過程中隨同第三透鏡組一起移動。
第三透鏡組中與所述光闌最接近的透鏡可具有非球面。
第三透鏡組可包括至少一個由正透鏡和負透鏡組成的雙合透鏡。
通過沿垂直于光軸的方向移動第三透鏡組可校正抖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三星數碼影像株式會社,未經三星數碼影像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10147667.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