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廢水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44716.0 | 申請日: | 2010-03-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448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9-29 |
| 發明(設計)人: | 木村裕哉;井坂和一;角野立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日立工業設備技術 |
| 主分類號: | C02F3/30 | 分類號: | C02F3/3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陳平 |
| 地址: | 日本國***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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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廢水處理 方法 | ||
1.一種用于處理含銨態氮的廢水的廢水處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將含有厭氧銨氧化細菌的未馴化脫氮載體投入到處理槽中;
將含有硝化細菌的未馴化硝化載體投入到所述處理槽中;
在厭氧條件下馴化所述處理槽中的所述未馴化脫氮載體;
在已經馴化所述脫氮載體之后,在好氧條件下馴化所述處理槽中的所述未馴化硝化載體;
利用馴化的硝化載體亞硝化所述廢水中的所述銨態氮,以產生亞硝酸鹽;和
在使用所述廢水中的所述銨態氮作為氫給體的同時,利用馴化的脫氮載體將通過亞硝化所述銨態氮產生的亞硝酸鹽脫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水處理方法,其中馴化所述脫氮載體使得所述厭氧銨氧化細菌的數量為1.5×107個細胞/mL以上,然后馴化所述硝化載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水處理方法,其中在馴化所述脫氮載體的步驟中,保持所述處理槽中的溶解氧濃度小于1mg/L。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水處理方法,其中在馴化所述硝化載體的步驟中,將所述處理槽中的溶解氧濃度保持在1mg/L以上且8mg/L以下。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廢水處理方法,其中在馴化所述脫氮載體的步驟中,將亞硝酸鹽溶液供給到所述處理槽中。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廢水處理方法,其中在馴化所述脫氮載體的步驟中,間歇地使用空氣散布器將所述處理槽中的所述廢水進行曝氣和攪拌。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廢水處理方法,其中所述脫氮載體和所述硝化載體是包載固定化粒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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