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致動器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143851.3 | 申請日: | 2010-03-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4794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9-29 |
| 發明(設計)人: | 永井信之;菅澤昌之;村上一臣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N2/00 | 分類號: | H02N2/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馬高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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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致動器 | ||
1.一種致動器,其包括:
離子導電聚合物層,由第一離子導電聚合物制成;
一對電極層,其被設置成在所述離子導電聚合物層的每一側上一個,并由第二離子導電聚合物和導電粉制成;和
離子,其被包括在所述離子導電聚合物層和電極層中,
其中,所述第一離子導電聚合物和第二離子導電聚合物的官能團類型彼此不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致動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離子導電聚合物和第二離子導電聚合物的官能團極性彼此不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致動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離子導電聚合物具有陰離子性官能團,并且所述第二離子導電聚合物具有陽離子性官能團。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致動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離子導電聚合物具有磺酸基團或羧基團。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致動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離子導電聚合物具有季銨團。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致動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離子是離子液。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致動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導電粉是碳粉。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致動器,其特征在于:
金屬導電層被設置于各電極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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