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移動自組織網絡系統與路由建立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141504.7 | 申請日: | 2010-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09362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0-05 |
| 發明(設計)人: | 修丕承;郭大維;逄愛君;劉永之;周雋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
| 主分類號: | H04W40/24 | 分類號: | H04W40/24;H04W84/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劉芳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北市***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移動 組織網絡 系統 路由 建立 方法 | ||
1.一種移動自組織網絡系統的路由建立方法,其中該移動自組織網絡系統包括多個節點,所述節點包括指定群播群組的起始節點,該路由建立方法包括:
由該起始節點廣播請求封包,并且經由其他節點分別轉送該請求封包,其中每一節點的路由表分別記錄每一節點的節點資源,而該請求封包包括請求封包資源;
每一節點根據其所接收的請求封包中的請求封包資源以及每一節點的節點資源來判斷每一節點的父節點,以建立所述節點之間的傳輸路徑;以及
依據每一節點的群組數據表,通過屬于該指定群播群組的節點來篩選不需要的傳輸路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自組織網絡系統的路由建立方法,其中該節點資源包括資源權值、資源耗費量權值、外部權值、封包傳輸能量以及封包轉發能量,該資源權值代表剩余資源,該資源耗費量權值代表每一節點在接收該請求封包時所耗費的資源,該外部權值是進行評估演算法而獲得;
而該請求封包資源包括傳送該請求封包的所述節點的源節點的該外部權值以及可用剩余資源量,其中該可用剩余資源量是由該源節點的該資源權值減去該資源耗費量權值所獲得。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自組織網絡系統的路由建立方法,其中判斷每一節點的該父節點的步驟,包括:
當所述節點其中一目的節點接收到該請求封包時,該目的節點檢查其路由表是否有該節點資源;
若該目的節點的路由表沒有該節點資源,建立該節點資源;
依據該評估演算法,計算外部評估權值,以比較該外部評估權值與該外部權值;以及
若該外部評估權值大于該外部權值,以該外部評估權值取代該外部權值,而將該外部評估權值寫入該目的節點的路由表的對應字段中,并且,將該目的節點的父節點設為該請求封包的源節點。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自組織網絡系統的路由建立方法,其中建立該節點資源的步驟,包括:
設定該外部權值的初始值為0;
設定該資源權值;以及
設定該成員標記為非啟用。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自組織網絡系統的路由建立方法,其中該評估演算法為:
Q=min{MU,(TU-XUV),TV);
其中,Q代表該外部評估權值,MU代表該請求封包的源節點U的該外部權值,TU代表該請求封包的該可用剩余資源量,XUV代表該源節點U傳送該請求封包至該目的節點V的傳輸資源耗費量權值,TU代表該目的節點的該可用剩余資源量。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自組織網絡系統的路由建立方法,其中通過屬于該指定群播群組的節點來篩選不需要的傳輸路徑的步驟,包括:
除該起始節點以外的每一節點檢視其各自的群播數據表,以判斷所述節點是否屬于該指定群播群組;
由屬于該指定群播群組的節點分別傳送回應封包至其各自的父節點,以依據該回應封包的回應封包資源與每一節點的節點資源,決定每一節點的封包轉發能量,其中該回應封包資源包括傳送該回應封包的源節點的該父節點以及該封包傳輸能量;
若不屬于該指定群播群組的節點接收到屬于該指定群播群組的節點其中之一所傳送的回應封包,則不屬于該指定群播群組的節點傳送另一回應封包至其父節點。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自組織網絡系統的路由建立方法,還包括:
接收到該回應封包的節點檢視該回應封包內的該封包傳輸能量,并與其自身的路由表內的該封包轉發能量進行比較;以及
若該封包傳輸能量大于該封包轉發能量,則以該封包傳輸能量取代該封包轉發能量,而填入至該路由表的對應字段中。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自組織網絡系統的路由建立方法,其中在除該起始節點以外的每一節點檢視其各自的群播數據表的步驟之后,還包括:
屬于該指定群播群組的節點將其各自路由表中的成員標記設定為啟用。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自組織網絡系統的路由建立方法,還包括:
除該起始節點以外的每一節點在接收到該回應封包時,檢視其自身的路由表中的該成員標記;以及
若該成員標記為非啟用,則將該成員標記設定為啟用,并且建立另一回應封包傳送至其父節點。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未經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10141504.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