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核殼結構的聚四氟乙烯改性聚乙烯蠟及制備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39285.9 | 申請日: | 2010-04-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122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0-12 |
| 發明(設計)人: | 許少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諾升功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23/06 | 分類號: | C08L23/06;C08L27/18;C09D123/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陳哲鋒 |
| 地址: | 215216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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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結構 聚四氟乙烯 改性 聚乙烯 制備 工藝 | ||
1.一種聚四氟乙烯改性的聚乙烯蠟粉,所述聚四氟乙烯改性的聚乙烯蠟粉具有核-殼結構,其中所述核包括平均粒徑小于30微米的聚乙烯蠟粉,所述殼包括平均粒徑為1-1000納米的聚四氟乙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四氟乙烯改性的聚乙烯蠟粉,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四氟乙烯的平均粒徑為50-800納米,更好為80-500納米,最好為100-300納米。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四氟乙烯改性的聚乙烯蠟粉,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均粒徑為1-1000納米的聚四氟乙烯是通過輻照改性技術形成的。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聚四氟乙烯改性的聚乙烯蠟粉,其特征在于,對輻照改性后的聚四氟乙烯進一步研磨。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四氟乙烯改性的聚乙烯蠟粉,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乙烯蠟的平均粒徑為小于30微米,較好小于25微米,更好為小于20微米,最好為小于10微米;和/或,所述聚乙烯蠟的平均粒徑為1-30微米,較好為1-25微米,更好為1-20微米,最好為5-10微米;和/或,所述聚乙烯蠟的最大粒徑小于50微米,較好小于40微米,更好小于35微米,最好小于30微米;和/或,更好地,所述聚乙烯蠟粉的最大粒徑為20-50微米,較好25-30微米。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四氟乙烯改性的聚乙烯蠟粉,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四氟乙烯和聚乙烯蠟粉的核殼結構是聚四氟乙烯殼完全或者部分包覆在所述聚乙烯蠟核上。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四氟乙烯改性的聚乙烯蠟粉,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四氟乙烯和聚乙烯蠟的重量比為1∶1到1∶20,較好為1∶2到1∶15,更好為1∶3到1∶10,最好為1∶4到1∶8。
8.一種制備聚四氟乙烯改性的聚乙烯蠟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將輻照改性過后的聚四氟乙烯顆粒和聚乙烯蠟顆粒加入高速混合機中混合,轉速為1000-3000rpm。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對輻照后的聚四氟乙烯顆粒進行研磨的步驟。
10.一種涂料組合物,所述涂料組合物包括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四氟乙烯改性的聚乙烯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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