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濕法冶煉中高溫條件下從酸浸礦漿中直接浮選回收金銀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37635.8 | 申請日: | 2010-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296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9-15 |
| 發明(設計)人: | 黃萬撫;李新冬;劉年蘭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西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B03D1/00 | 分類號: | B03D1/00;B03D1/0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創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03 | 代理人: | 尹振啟 |
| 地址: | 341000 ***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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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濕法 冶煉 高溫 條件下 礦漿 直接 浮選 回收 金銀 工藝 | ||
1.一種濕法冶煉中高溫條件下從酸浸礦漿中直接浮選回收金銀工藝,其特征在于,該工藝在不改變原濕法冶煉浸出體系的情況下,在精礦直接酸性浸出或焙砂經酸性浸出后,將該溫度在50~70℃的礦漿引出直接送入已知浮選系統,進行浮選金銀,具體為:
將精礦直接酸性浸出或焙砂經酸性浸出后的礦漿引出送入礦漿攪拌桶,向礦漿中首次添加捕收劑和起泡劑,充分攪拌后將礦漿送入浮選系統,并在浮選工藝各工序再次添加捕收劑和起泡劑,實現對礦漿中金銀的浮選回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捕收劑為硫化礦捕收劑中的一種或幾種,所述起泡劑則選用松節油(2#油)、醚醇類藥劑。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硫化礦捕收劑包括各種類型黃原酸鹽(黃藥)和硫代磷酸鹽(黑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捕收劑為由兩種硫化礦捕收劑混合而成的復合捕收劑,兩種成分的重量比為0∶1-1∶1-1∶0。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按噸礦石記,所述捕收劑的總添加量為50g-600g,起泡劑的總添加量為50g-600g。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將精礦直接酸性浸出或焙砂經酸性浸出后的礦漿引出送入礦漿攪拌桶后,首先根據金銀浮選工藝要求,向礦漿攪拌桶內的礦漿中添加由堿性物質構成的調整劑,對礦漿的pH值進行調整,以取得對礦漿中金銀更好的協同捕收效果。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通過添加所述調整劑將礦漿的pH值調整為3-5。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堿性物質包括氧化鋅、硫化鈉、碳酸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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