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線通信系統中在下行共享信道上實現多用戶共享數據的一種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37389.6 | 申請日: | 2010-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6087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13 |
| 發明(設計)人: | 田兆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田兆文 |
| 主分類號: | H04W16/14 | 分類號: | H04W16/14;H04W72/12 |
| 代理公司: | 遼寧沈陽國興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21100 | 代理人: | 姜婷婷 |
| 地址: | 110164 遼寧***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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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通信 系統 下行 共享 信道 實現 多用戶 數據 一種 方法 | ||
1.無線通信系統中在下行共享信道上實現多用戶共享數據的一種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步驟:
核心網判斷新請求業務是否可以與已經存在的用戶業務共享下行數據,核心網請求無線網絡控制器為用戶建立新業務,并指示新業務可以綁定在已經建立的無線承載上;
無線網絡控制器收到核心網的請求后,如果新的業務可以與其他用戶同時使用下行共享信道,則向基站請求共享已經建立的共享信道上的承載,并將承載的信息發送給新申請業務的用戶;
基站調度數據在下行共享信道上發送,多個用戶在下行共享信道上接受相同的數據,通過共享帶寬以提高系統的容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系統中在下行共享信道上實現多用戶共享數據的一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核心網判斷步驟中,使用單獨或者特殊的標識指示上述新業務可以與存在的業務共享數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系統中在下行共享信道上實現多用戶共享數據的一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無線網絡控制器向基站請求步驟中,使用獨立或者特殊的標識指示上述請求的無線承載可以與已經建立的無線承載共享數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系統中在下行共享信道上實現多用戶共享數據的一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站調度數據步驟中,在共享信道上發送多個用戶共享的數據時,在下行共享控制信道上提前發送多個用戶的無線網絡標識。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系統中在下行共享信道上實現多用戶共享數據的一種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步驟:
1)、用戶向網絡申請業務后,核心網向無線網絡控制器申請無線承載資源時,核心網判斷該用戶申請的業務是否可以使用已經建立的無線承載,共享已經建立的無線承載上的數據;如果與該用戶在同一個小區的其他用戶已經在使用該業務,并且該業務允許在下行同時向多個用戶廣播,進行必要的鑒權加密后,核心網會在向無線網絡控制器申請無線資源的過程中指示:該新用戶可以使用已經建立的無線承載,接收該無線承載上的數據;
2)、無線網絡控制器收到該無線資源申請后,檢查新用戶是否可以使用已經建立的無線承載,如果可以使用,用戶又沒有網絡標識,則為新用戶分配新的無線網絡標識,然后發送消息到基站,指示基站一個新的用戶要使用已經建立在下行共享信道上的數據承載;
如果新用戶不可以使用已建立的無線承載,比如被綁定的用戶沒有在使用下行共享信道,則在空中接口為用戶分配新的資源,即向基站申請建立新的承載,但是在RNC內可以使用已經為被綁定用戶分配的資源;
3)、基站收到無線網絡控制器的指示后,將新用戶綁定到已經建立的數據承載上,在新用戶資源啟動的下一個調度周期后,如果被綁定的用戶數據要傳輸,會在高速共享控制信道上發送新建立的和已經建立的所有用戶的無線網絡標識,以及該調周期內使用的高速下行共享信道的信息,并將數據在相應的高速下行共享信道上傳輸;
如果無線網絡控制器請求建立新的承載,則建立新的承載,并對該承載上的數據進行調度;
4)、每個用戶在高速共享控制信道上監測到自己的無線網絡標識后,讀取高速下行共享信道上的數據。
6.一種無線通信系統中在下行共享信道上實現多用戶共享數據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結構:
設有核心網設備,核心網設備判斷新請求業務是否可以與已經存在的用戶業務共享下行數據,核心網設備請求無線網絡控制器為用戶建立新業務,并指示新業務可以綁定在已經建立的無線承載上;
設有無線網絡控制器設備,無線網絡控制器設備收到核心網設備的請求后,如果新的業務在可以與其他用戶共享下行共享信道,則向基站請求使用已經建立的共享信道上的承載,并將已建立承載的信息發送給新申請業務的用戶;
設有基站設備,基站設備調度數據在下行共享信道上發送,多個用戶在下行共享信道上接受相同的數據,通過共享帶寬以提高系統的容量。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線通信系統中在下行共享信道上實現多用戶共享數據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核心網設備使用單獨或者特殊的標識指示上述新業務可以與存在的業務共享數據。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線通信系統中在下行共享信道上實現多用戶共享數據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無線網絡控制器設備使用獨立或者特殊的標識指示該請求的無線承載可以與已經建立的無線承載共享數據。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線通信系統中在下行共享信道上實現多用戶共享數據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站設備調度數據在共享信道上發送,在發送多個用戶共享的數據時,在下行共享控制信道上提前發送多個用戶的無線網絡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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