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以藻類和/或水生植物為原料制備燃料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132494.0 | 申請日: | 2010-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87300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7-28 |
| 發明(設計)人: | 李德茂;葉乃好;陳利梅;張曉雯 | 申請(專利權)人: | 聊城大學;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黃海水產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C10G1/00 | 分類號: | C10G1/00;C10L3/00 |
| 代理公司: | 濟南金迪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19 | 代理人: | 李寶成 |
| 地址: | 252059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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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藻類 水生植物 原料 制備 燃料 方法 | ||
1.以藻類和/或水生植物為原料制備燃料的方法,其特征是:將藻類和/或水生植物置于密閉反應釜中,以5-100℃/min的升溫速率加熱反應釜至200-500℃,在0-30MPa條件下反應,收集所產生氣體得氣體燃料。
2.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以10-70℃/min的升溫速率加熱反應釜至300-400℃,在15-25MPa條件下反應,收集所產生氣體得氣體燃料。
3.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反應時間為30-120min,然后再收集所產生氣體得氣體燃料。
4.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收集所產生氣體得氣體燃料后,還收集剩余的液體產物并進行蒸餾,保留45-450℃間的餾分作為液體燃料。
5.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當選用淡水藻和/或淡水水生植物作為原料時,還加入占原料重0.1-8%(優選2-5%)的金屬鹽作為催化劑。
6.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金屬鹽為碳酸鈉、碳酸鉀、氯化鎂、氯化鈣、氯化鈉、氯化鋇、碳酸鎂、碳酸鈣、碳酸鋇或者是他們的混合。
7.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當選用干燥的藻類和/或水生植物為原料時,還加入水或醇作為傳熱介質,使藻類和/或水生植物原料含量占反應釜中物料總重量的0.5-20%。
8.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醇為短碳鏈醇,例如甲醇和乙醇。
9.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將藻類和/或水生植物置于密閉反應釜中之前還需將藻類和/或水生植物破碎。
10.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水生植物為挺水植物、浮葉植物、沉水植物和/或自由漂浮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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