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并聯型有源電力濾波器的補償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28442.6 | 申請日: | 2010-03-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951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卓清鋒;楊國順;何廣勝;蔡子海 | 申請(專利權)人: | 艾默生網絡能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3/01 | 分類號: | H02J3/01;H02J3/1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順天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高占元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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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并聯 有源 電力 濾波器 補償 系統 | ||
1.一種并聯型有源電力濾波器的補償系統,包括母線控制環(100)和補償電流控制環(300),其中,母線控制環(100)用于為有源電力濾波器提供穩定直流,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諧波控制環(200),且所述母線控制環(100)的輸出和所述諧波控制環(200)的輸出共同作為所述補償電流控制環(300)的給定,所述諧波控制環(200)包括:
諧波分析模塊,用于對三相電源電流進行分析,提取出所需補償的各次諧波和無功電流;
諧波控制器,用于對所述各次諧波和無功電流進行調節;
綜合模塊,用于對各次諧波和無功電流的調節量求和以產生綜合補償指令,所述綜合補償指令輸出至所述補償電流控制環(30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并聯型有源電力濾波器的補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諧波控制器包括用于積分調節的積分控制器(21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并聯型有源電力濾波器的補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諧波控制器包括對特定次諧波電流和無功電流進行第一比例調節的第一比例控制器(220),且該第一比例調節的比例系數小于1。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并聯型有源電力濾波器的補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諧波控制器還包括第二比例控制器(230),其中,積分控制器(210)先進行積分調節,第二比例控制器(230)再對特定次諧波電流和無功電流進行第二比例調節,且該第二比例調節的比例系數小于1,并將不補償的部分前饋至諧波分析模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并聯型有源電力濾波器的補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諧波控制環(200)還包括第三比例控制器(240),在綜合模塊對各次諧波電流及無功電流進行綜合后,第三比例控制器(240)對所述綜合補償指令進行第三比例調節,且該第三比例調節的比例系數小于1,并將不補償的部分前饋至諧波分析模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并聯型有源電力濾波器的補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諧波分析模塊用于對三相電源電流進行傅里葉分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并聯型有源電力濾波器的補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母線控制環包括母線控制器(Gv)。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并聯型有源電力濾波器的補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母線控制器(Gv)為用于比例-積分調節的控制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并聯型有源電力濾波器的補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補償電流控制環(300)包括補償電流控制器(Gc)。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并聯型有源電力濾波器的補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補償電流控制器(Gc)為用于比例-積分調節的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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