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輔助性照明裝置及其應用的交通工具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127371.8 | 申請日: | 2010-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92465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9-21 |
| 發明(設計)人: | 蔡禎祐 | 申請(專利權)人: | 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9/02 | 分類號: | F21S9/02;F21V21/096;F21V23/00;F21W101/023 |
| 代理公司: | 隆天國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鄭小軍;馮志云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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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輔助性 照明 裝置 及其 應用 交通工具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照明裝置及其應用的交通工具,特別涉及一種輔助性照明裝置及其應用的交通工具。
背景技術
各式各樣的照明裝置已成為一般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之一,例如路燈、手電筒以及各種交通工具的照明設備等。而在臺灣,摩托車及近來盛行的自行車是大多數人生活中最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因此多功能又安全性高的照明頭燈,亦為業界發展重點之一。
請參照圖1A及圖1B所示,其中圖1A為已知的摩托車頭燈分解圖,圖1B為圖1A的摩托車頭燈的結合圖。摩托車頭燈1由殼體11、燈罩12、燈杯13及燈泡14所組成。殼體11及燈罩12共同包覆燈杯13及燈泡14形成摩托車頭燈1,燈杯13例如為拋物面鏡,而燈泡14通常置于燈杯13的焦點上,以使燈泡14所發出的光平行射出,以達到照明的功效。
然而,已知的摩托車頭燈1通常只有近燈、遠燈等一般的道路行駛照明功能,當摩托車騎士遇到例如起霧等天候不佳的突發狀況時,摩托車頭燈1并無法有效地發揮功能,進而可能造成摩托車騎士行車上的危險。
另外,當遭逢夜間摩托車拋錨等需要緊急照明裝置的突發狀況時,也由于摩托車頭燈1只有一般的道路行駛照明功能,因此摩托車騎士無法利用摩托車頭燈1對摩托車進行維修,且在夜晚沒有其它額外的照明裝置,更容易造成摩托車騎士的危險。但是傳統上的摩托車并不具有太多的收納空間,因此,摩托車騎士多無法預先準備備用的照明裝置。
當然近日盛行的自行車工具,普遍也具有上述所提的潛在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有鑒于上述課題,本發明的目的為提供一種輔助性照明裝置及其應用的交通工具,輔助性照明裝置可作為第二光源(例如霧燈),且第二光源可拆卸式地以磁力吸附于第一光源,遭遇緊急狀況時可拆卸作為手電筒等緊急照明功用。
為達上述目的,依據本發明的一種輔助性照明裝置,輔助交通工具的第一光源。輔助性照明裝置包括第二光源及充電模塊。第二光源可分離地連接第一光源,且第二光源具有第一磁性組件,第二光源以第一磁性組件而與第一光源通過磁力相互吸附,充電模塊利用磁力而產生電流,以充電至第二光源。
另外,依據本發明的一種交通工具,包括第一光源以及輔助性照明裝置。輔助性照明裝置輔助第一光源,并包括第二光源及充電模塊。第二光源可分離地連接第一光源,且第二光源具有第一磁性元件,第二光源以第一磁性元件而與第一光源通過磁力相互吸附,充電模塊利用磁力而產生電流,以充電至第二光源。
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交通工具的電力經由充電模塊充電至第二光源。
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第二光源還包括儲能元件,充電模塊利用磁力而產生電流,以充電至儲能元件。
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第二光源還具有開關,開關與儲能元件耦接,用以控制第二光源的開啟或關閉。
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第二光源還具有調光電路,調光電路與儲能元件耦接,用以調控儲能元件提供給第二光源的電源,進而控制第二光源的發光強度。
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充電模塊可為非接觸式磁力充電模塊。
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還包括固定座,其中固定座連接第一光源,第二光源可分離設置于固定座內。
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固定座有容置槽,且容置槽內設置有第二磁性元件,第二光源以第一磁性元件通過磁力與第二磁性元件相互吸附。
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第一光源可為頭燈,第二光源可為霧燈。
綜上所述,本發明的輔助性照明裝置及其應用的交通工具可利用第一光源作為交通工具的主要光源使用,并且提供額外第二光源作為輔助光源使用,第二光源可分離地拆卸作為例如手電筒等緊急照明功用。由此,不但可在天候不佳的情形下以第二光源作為輔助光源,來避免使用者行車上的危險。另外,當夜間交通工具拋錨等需要緊急照明裝置的突發狀況時,由于第二光源是可拆卸地利用磁力吸附于第一光源,因此,使用者可拆卸第二光源來作為緊急照明光源。
另外,充電模塊可為磁力充電模塊,例如摩托車等交通工具發動后的電力,或自行車轉動發電,可經由上述充電模塊而充電至第二光源的儲能元件,因此只要在交通工具啟動的情況下,甚至交通工具停機時利用電瓶提供第二光源充電所需的電源,第二光源都可處于充電狀態下,由此可避免第二光源的電力耗盡的情形。
附圖說明
圖1A為已知的摩托車頭燈的分解圖;
圖1B為圖1A的摩托車頭燈的結合圖;
圖2A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輔助性照明裝置及其應用的交通工具的示意圖;
圖2B為圖2A的輔助性照明裝置的分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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