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銀行卡刷卡結算式充放電設備及自動計費結算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010116280.4 | 申請日: | 2010-03-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99956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8-11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建鋒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建鋒 |
| 主分類號: | G07F7/08 | 分類號: | G07F7/08;G07F15/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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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銀行卡 刷卡 結算 放電 設備 自動 計費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電動車輛自助式充放電設備,主要特征是操作人員利用銀行卡進行刷卡操作,自動計費結算,系統(tǒng)及方法自動化程度高,適應性廣,服務成本低。
背景技術
在環(huán)境保護形勢日益嚴峻的今天,各種環(huán)保技術與手段在不斷得到普及和應用,在汽車領域,新能源汽車尤其是電動汽車,發(fā)展得如火如荼,成為當前最具有發(fā)展前景的產業(yè)之一,也是汽車產業(yè)發(fā)展的主要方向。但是,電動汽車的充電問題,成為制約這一產業(yè)發(fā)展的主要障礙之一。在充電相關技術領域,已有相當數(shù)量的專利及其他技術文獻對這一問題提供解決方法,在實際的產品生產與提供中,這一類產品的技術也比較成熟。但是,充電問題仍成為影響電動車產業(yè)發(fā)展的主要制約因素,是與電動車輛的特性及充電服務提供的方式有很大關系。
電動車是為電動,則避免不了需要充電,在目前技術條件下,一輛電動汽車的充電時間,短則十幾分鐘,長則需要幾個小時,所需要時間遠比普通燃油汽車的加油時間長,而一輛電動車充滿電而行駛的距離,也遠小于普通汽車,因此,類似將汽車開到加油站進行加油的方式,由電動車主經常特地將車開到充電站進行充電,苦等充電完成這樣一種方式,可能會令車主難以忍受,特別是在電動車大規(guī)模推廣情況下,還會遇到排隊充電情況,當然更別提充電站的快速充電對電網的影響以及充電站的建設所需要占用比加油站多得多的土地面積。而停車場、小區(qū)內、停車路段和區(qū)域等,因地制宜提供充電設備與充電服務,將更具有實際應用價值,而這比較分散的地方,因為電動車充電時間長、夜間充電,自定義充電時間、車主隨時駕車離開、充電系統(tǒng)規(guī)模可能較小,因成本關系,充電服務提供人的值守與收費也將成為一個主要問題。
電動車是為車輛,需要隨處跑動,行駛距離遠,行車路線與目的地非常靈活,具有不確定性。因此需要隨時在各地都能獲得基本的服務與支持(當然主要包括充電服務),類似傳統(tǒng)加油站由少量供應商提供的服務,不可能做到電動車服務的要求,因此需要發(fā)動社會力量加入到這一服務提供的隊伍中來,因此,數(shù)量眾多,背景條件各異的充電服務供應者面對普通電動車用戶,通用、安全、方便的結算方式也成為一個關鍵性問題。
同時,電網一般白天負荷大,用電缺口大、電費貴;而晚間電網電量充足、電費便宜,電動車主如果能利用晚間充電,而白天對電網放電(反向充電),則可以很好的調節(jié)電網負荷,削峰填谷,而峰期和谷期的電價差則可以為車主帶來利益。而這種放電情況下的計費與結算,資金從服務商向車主的反向流動也存在與充電同樣的問題。
有相關專利(如專利號:ZL?200620019436.6刷卡式電動車智能充電站)等,使用IC卡刷卡試計費結算方式。目前在不少城市進行試點建設的充電站及充電樁等,也是采用類似的IC卡計費方式,雖然能從一定程度上解決部分問題,但是還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普遍服務提供問題、跨區(qū)域服務能力、及車主充電時的等待時間浪費。
而銀行卡的應用已經非常普遍,基于銀行卡的刷卡機(簡稱POS機)是一種多功能終端,它安裝在銀行卡的特約商戶和受理網點中與計算機聯(lián)成網絡,就能實現(xiàn)電子資金自動轉帳,它具有支持消費、轉帳等功能,使用起來安全、快捷、可靠。應用范圍非常廣泛,技術也非常成熟。
而本發(fā)明則利用已有的充放電技術與POS技術進行結合,而產生的新的充放電與自動結算設備與方法,利用該設備與方法,同時利用供電網絡、電信網絡與金融結算網絡,就可以實現(xiàn)不同地域、數(shù)量眾多、規(guī)模不等的服務商,在盡可能多的地點,隨時向眾多的電動汽車提供充放電服務,同時實現(xiàn)資金的安全、自動、迅速結算,減少甚至免除服務商的大量工作,也為電動車用戶帶來極大便利,從而促進電動車產業(yè)大發(fā)展。同時,在車主利用電動車向電網放電情況下,實現(xiàn)電網的調峰與調谷作用,給車主及社會帶來利益。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
本發(fā)明主要是為了克服目前情況下,電動車主自行準備設備充、放電以及在他人(充電服務商)提供充電服務情況下,已有的現(xiàn)金結算、IC卡結算、分離式銀行卡結算等方式的不足而產生的新的設備與方法。它可以實現(xiàn)服務供應商無人值守、自動結算收付電費;電動車主可跨區(qū)域、跨不同服務商獲取充、放電服務,同時結算方便、安全。
本設備與方法同時適合于規(guī)模不同的社會主體,便于其因勢利導,利用已有場地、條件與資源、開展充放電服務,打破少數(shù)服務供應商的局限,在獲取相關經濟利益的情況下,為電動車產業(yè)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環(huán)境。
同時,本發(fā)明在主要考慮解決對電動車充電及計費結算的情況下,也考慮到電動車對電網的放電的情況下,對電網的調峰與調谷作用所需要的電費反向計費與結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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