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燃燒法制備超細碳化硼粉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111993.1 | 申請日: | 2010-02-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86624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7-28 |
| 發明(設計)人: | 谷云樂;張來平;趙國偉;王吉林;張占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工程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1B31/36 | 分類號: | C01B31/36 |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漢永嘉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2102 | 代理人: | 崔友明 |
| 地址: | 430074 湖北***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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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燃燒 法制 備超細 碳化 | ||
1.燃燒法制備超細碳化硼B13C2粉的方法,其特征是將原料有機碳源與硼酐、金屬鎂粉 混合,其中有機碳源、硼酐、金屬鎂粉摩爾配比為C∶B2O3∶Mg=1∶(3.25~5.25)∶(5.75~10.75), 所述的C對應于有機碳源中所含碳的摩爾數,經過燃燒反應,所述的燃燒反應是將混合后的 原料直接加熱至800℃而引發的燃燒反應,所得產物加入35~38wt.%濃鹽酸在50~80℃下 攪拌浸泡12~24小時,然后抽濾,水洗滌至中性,將水洗后所得濾餅進行干燥,即可得到超 細碳化硼B13C2多晶粉末。
2.燃燒法制備超細碳化硼B13C2粉的方法,其特征是將原料有機碳源與硼酐、金屬鎂粉 混合,其中有機碳源、硼酐、金屬鎂粉摩爾配比為C∶B2O3∶Mg=1∶(3.25~5.25)∶(5.75~10.75), 所述的C對應于有機碳源中所含碳的摩爾數,經過燃燒反應,所述的燃燒反應是將混合后的 原料進行壓塊,使所得塊體達到密度為1.00~1.15克/立方厘米,然后在常溫下用通電的熱鎢 絲點燃而引發的自蔓延燃燒反應,所得產物加入35~38wt.%濃鹽酸在50~80℃下攪拌浸泡 12~24小時,然后抽濾,水洗滌至中性,將水洗后所得濾餅進行干燥,即可得到超細碳化硼 B13C2多晶粉末。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燃燒法制備超細碳化硼B13C2粉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有 機碳源、硼酐、金屬鎂粉摩爾配比為C∶B2O3∶Mg=1∶(3.25~4.25)∶(9.00~9.75),其中C 對應于有機碳源中所含碳的摩爾數。
4.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燃燒法制備超細碳化硼B13C2粉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有 機碳源是蔗糖、葡萄糖、淀粉和檸檬酸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的混合。
5.按權利要求4所述的燃燒法制備超細碳化硼B13C2粉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有機碳 源為蔗糖。
6.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燃燒法制備超細碳化硼B13C2粉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有 機碳源、硼酐粉和金屬鎂粉均為100~300目固體粉末。
7.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燃燒法制備超細碳化硼B13C2粉的方法,其特征是超細碳化 硼B13C2多晶粉顆粒粒徑為0.1~1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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