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具有由樞接踏板和蓋的框架支撐和引導的拔出桶的垃圾箱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010111444.4 | 申請日: | 2010-0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236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9-08 |
| 發(fā)明(設計)人: | 塞爾焦·通塔雷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塞爾焦·通塔雷利 |
| 主分類號: | B65F1/14 | 分類號: | B65F1/14;B65F1/00;B65F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幸商標專利事務所 11216 | 代理人: | 劉激揚 |
| 地址: | 意大利*** | 國省代碼: | 意大利;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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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踏板 框架 支撐 引導 拔出 垃圾箱 | ||
1.一種垃圾箱,包括可以依靠踏板(3)間接升起的折疊蓋(2),和至少一個廢物桶(5,51),該廢物桶可以依靠所述踏板(3)間接升起,垃圾箱(1)的特征在于包括框架(4),該框架(4)包括槽(V),該槽被設計用于接納廢物桶(5,51)的底部;以及至少提供有較高的后部垂直壁(4a),該后部垂直壁在頂部與所述折疊蓋(2)樞接,同時用于升起所述折疊蓋(2)的踏板(3)樞接于該槽(V)的底部(4b)。
2.根據(jù)上面的權利要求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4)還包括引導和對中部件(6),其用于廢物桶(5,51)的上下移動。
3.根據(jù)上面的權利要求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廢物桶(5,51)上下移動的引導和對中部件包括垂直肋(6)。
4.根據(jù)上述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在廢物桶(5,51)的外表面(5c)上具有由臺階(G)限定的下部區(qū)域(A),其中所述臺階(G)具有與框架(4)的輪廓(4c)相同的輪廓,這樣使得當垃圾箱(1)關閉時,所述下部區(qū)域(A)被框架(4)的壁完全覆蓋,并且輪廓(4c)恰好停靠在所述臺階(G)處。
5.根據(jù)上面的權利要求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當垃圾箱(1)關閉時,所述廢物桶(5,51)的外部區(qū)域(5c)的可見部分以及框架(4c)的壁始終在臺階(G)處完全對齊。
6.根據(jù)上述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其僅包括一個拔出式的桶(5),并且以關閉和完全地包圍廢物桶(5)的開口的方式確定蓋(2)的大小和形狀。
7.根據(jù)上述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箱包括:
-一對平行的廢物桶(50和51),前桶(50)和后桶(51),所述廢物桶通過相同的折疊蓋(2)關閉,所述折疊蓋被設計為依靠踏板(3)間接升起;
-框架(4),其被設計用來支撐和對中所述一對桶(50和51),所述框架(4)由槽(V)組成,所述槽被設計用于接納所述一對桶(50,51)的底部,并且還設有至少一個較高的后部垂直壁(4a),該后部垂直壁在其頂部與所述折疊蓋(2)樞接,并且用于升起所述折疊蓋(2)的踏板(3)樞接于槽(V)的底部(4b)。
8.根據(jù)上面的權利要求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4)包括用于廢物桶(5,51)的上下移動的引導和對中部件(6)和前桶(50)的對中部件。
9.根據(jù)上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一個或兩個廢物桶(50,51)在其外表面具有由臺階(G)確定的并且具有與框架(4)的輪廓(4c)相同的輪廓的下部區(qū)域(A),這樣使得當垃圾箱(1)關閉時,所述下部區(qū)域(A)被框架(4)的壁完全覆蓋,并且輪廓(4c)恰好停靠在所述臺階(G)處。
10.根據(jù)上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垃圾箱,其特征在于當垃圾箱(1)關閉時,桶(50,51)的外部區(qū)域的可見部分以及框架(4)的壁始終完全在臺階(G)處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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