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治療肺間質纖維化的燈盞花素與三七皂苷Rgl組合物及其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000734.1 | 申請日: | 2010-0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570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30 |
| 發明(設計)人: | 詹合琴;海廣范;郭蘭青;李鵬;張小毅;劉俊扇;張崇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鄉醫學院 |
| 主分類號: | A61K31/7048 | 分類號: | A61K31/7048;A61K31/704;A61P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張慶敏 |
| 地址: | 453003***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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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治療 間質 纖維化 燈盞 三七 皂苷 rgl 組合 及其 應用 | ||
1.一種用于治療肺間質纖維化的燈盞花素與三七皂苷Rg1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燈盞花素與三七皂苷Rg1的重量比為2~5∶1~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燈盞花素與三七皂苷Rg1的重量比為2~3∶1。
3.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合物在制備治療肺間質纖維化藥物中的應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藥物為以燈盞花素與三七皂苷Rg1組合物為活性成分,與可藥用載體制成的片劑、膠囊劑、注射劑。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片劑按重量份計的配方為:燈盞花素200~500份、三七皂苷Rg1?100~200份、崩解劑8~150份、潤滑劑5~15份;所述崩解劑為微晶纖維素、低取代羥丙基纖維素或羧甲基淀粉鈉;所述潤滑劑為硬脂酸鎂、微粉硅膠或聚乙二醇。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片劑還包括矯味劑120~360份;所述矯味劑為乳糖。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囊劑按重量份計的配方為:燈盞花素200~500份、三七皂苷Rg1?100~200份、潤滑劑5~15份;所述潤滑劑為硬脂酸鎂、微粉硅膠或聚乙二醇。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囊劑還包括矯味劑80~200份;所述矯味劑為乳糖。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注射劑按重量份計的配方為:燈盞花素300~600份、三七皂苷Rg1?150~300份、氯化鈉120~360份、注射用水500~1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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