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摩托車輪胎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61821.0 | 申請日: | 2009-10-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7442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1 |
| 發明(設計)人: | R·T·門德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倍耐力輪胎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C11/117 | 分類號: | B60C11/117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張濤 |
| 地址: | 意大*** | 國省代碼: | 意大利;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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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摩托車 輪胎 | ||
1.一種摩托車輪胎(1),所述摩托車輪胎包括胎面帶(8),所述胎面帶包括中央區域(M)和兩個側區域(S),所述中央區域(M)橫跨所述輪胎的赤道面(X-X)延伸,所述側區域(S)側向于所述中央區域(M)延伸,所述胎面帶(8)還包括胎面花紋,所述胎面花紋包括:
-多個第一橫向槽(21),所述第一橫向槽從所述中央區域(M)延伸到所述側區域(S),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21)在所述中央區域(M)中的傾角小于或等于40°,并且所述第一橫向槽(21)在所述側區域(S)中的傾角大于40°;
-多個第二橫向槽(22),所述第二橫向槽在所述側區域(S)內延伸,所述第二橫向槽(22)中的每個均包括至少第一部分(22a,22c)和至少第二部分(22b),所述第一部分具有大于40°的傾角,所述第二部分具有小于或等于40°的傾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中央區域(M)在小于或等于所述胎面帶(8)的側延伸部的40%的寬度上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胎面花紋不包括僅按照大體縱向方向延伸的槽。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21)在所述中央區域(M)中的傾角小于或等于35°。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M)在所述側區域中的傾角大于45°。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21)的第一端部(21e)靠近所述輪胎赤道面(X-X)定位。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21)在所述胎面帶(8)的所述中央區域(M)中包括位于所述輪胎赤道面(X-X)附近的第一部分(21a′)和遠離所述輪胎赤道面(X-X)的第二部分(21a″),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21)的所述第一部分(21a′)的傾角大于所述第一橫向槽(21)的所述第二部分(21a″)的傾角。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21)在所述胎面帶(8)的所述側區域(S)中包括位于所述輪胎赤道面(X-X)附近的第三部分(21b′)和遠離所述輪胎赤道面(X-X)的第四部分(21b″),并且其中所述第三部分(21b′)的傾角大于所述第四部分(21b″)的傾角。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21)在所述中央區域(M)中的深度大于在所述側區域(S)中的深度。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21)在所述側區域(S)中的寬度大于在所述中央區域(M)中的寬度。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22)中的每個均包括具有大于40°的傾角的至少第三部分(22a,22c)。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22)的所述第一部分和/或所述第三部分(22a,22c)具有大于50°的傾角。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22)的所述第一部分(22a)和所述第三部分(22c)具有不同的傾角。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22)的所述第二部分(22b)具有小于或等于35°的傾角。
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22)的至少所述第一部分(22a,22c)和所述第二部分(22b)相互交叉,以便形成至少一個頂點(23,24)。
1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22)的至少所述第一部分(22a,22c)和所述第二部分(22b)相互交叉,以便形成至少一個尖端(23)。
17.根據權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摩托車輪胎,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頂點(23,24)或所述至少一個尖端(23)面向輪胎的赤道面(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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