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建筑面板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59091.0 | 申請日: | 2009-05-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143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4-11 |
| 發明(設計)人: | S.J.特羅爾;S.J.貝德福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S.J.特羅爾;S.J.貝德福德 |
| 主分類號: | E04D3/32 | 分類號: | E04D3/32;E04C2/40;E04D3/362;E04B7/08;E04C2/5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曲瑩 |
| 地址: | 澳大利亞*** | 國省代碼: | 澳大利亞;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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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建筑 面板 | ||
1.一種用于建材工業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所述面板包括:
具有大致矩形截面輪廓的中空的長形結構,所述長形結構包括由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聯接的第一外層和第二外層;和
分別設置在各側壁上的連接裝置,其中,在使用中,相鄰面板能利用連接裝置相互并排地連接,以形成壁或頂的一段。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長形結構的外層在輪廓上具有一定程度的向外的曲度以便形成凸型外表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是大致平行的。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是大致平面型的。
5.如權利要求1至4的任一項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所述長形結構包括第三內層,所述第三內層呈在第一側壁與第二側壁之間延伸的腹板的形式,以便將長形結構的內部分成兩個腔室。
6.如權利要求1至5的任一項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所述連接裝置各包括第一肋和第二肋,第一肋適于與相鄰面板上的匹配的肋接合,第二肋也適于與相鄰面板上的匹配的肋接合。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第一肋和第二肋各具有曲型輪廓、且配設有相互面對的凹型表面,其中,在使用中,肋與側壁一起形成凹室。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相鄰面板上的匹配的肋具有匹配的曲度、且當相鄰面板利用連接裝置相互并排地連接時被接收成與相應的第一肋和第二肋成嵌套式接合。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肋的嵌套式接合與相鄰面板的相應的側壁一起形成在相鄰面板之間的封閉的腔室。
10.如權利要求7至9的任一項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所述肋具有半圓形輪廓。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長形鎖定構件容納在所述封閉的腔室中,以將肋相互鎖定成嵌套式接合,在使用中,相鄰面板被鎖定在一起以形成壁或頂的一段。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長形結構的側壁和外層厚為1mm至2.5mm之間。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上外層厚為1.2mm至2.0mm之間。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下外層厚為1.4mm至1.8mm之間。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上外層具有施加于其上的UV抵抗層。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UV抵抗層具有0.050mm的最小厚度。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聚碳酸酯面板的總厚度是在50mm至80mm之間。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聚碳酸酯面板的總厚度是在73mm至76mm之間。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聚碳酸酯面板大約74mm厚。
2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聚碳酸酯面板的總寬度在80mm至120mm之間。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聚碳酸酯面板的總寬度在95mm至110mm之間。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聚碳酸酯面板大約100mm寬。
23.如權利要求1至22的任一項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所述長形結構是大致平面型的。
24.如權利要求1至22的任一項所述的聚碳酸酯建筑面板,其中,長形結構形成有一定程度的縱向曲度,以賦予面板增大的承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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