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流化床催化裂化系統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57504.1 | 申請日: | 2009-1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3384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25 |
| 發明(設計)人: | R·L·梅爾柏格;L·L·厄普森;J·P·格拉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環球油品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G11/18 | 分類號: | C10G11/18;B01J2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唐秀玲;林柏楠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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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流化床 催化裂化 系統 方法 | ||
1.一種流化床催化裂化系統,其包括:
a)第一反應容器,其含有具有開口大于0.7nm的孔的第一催化劑和具有開口比第一催化劑更小的孔的第二催化劑;和
b)含有第二催化劑的第二反應容器,其中至少一部分第二催化劑與第一反應容器直接相聯。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二反應容器僅含有用于催化至少一種反應的第二催化劑。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二催化劑包含Si/Al比大于15的MFI沸石。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系統,其進一步包括與第一反應容器直接相聯且不與第二反應容器直接相聯的再生區。
5.根據權利要求1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二反應容器僅含有用于催化至少一種反應的非再生第二催化劑。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系統,其中第二反應容器不與再生區相聯以接收再生催化劑。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系統,其中第二反應容器包含小于20重量%的第一催化劑和至少20重量%的第二催化劑。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系統,其中第二反應容器包含小于5重量%的第一催化劑和至少20重量%的第二催化劑。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系統,其中進料的沸程為180-800℃。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系統,其中所述進料包含瓦斯油、減壓瓦斯油、常壓瓦斯油和常壓渣油中的至少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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