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被驅動的汽車軸無效
| 申請號: | 200980155472.1 | 申請日: | 2009-1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007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2-28 |
| 發明(設計)人: | 馬庫斯.克洛普齊格;海因茲-沃納.紐米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門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7/28 | 分類號: | B60L7/28;B60L11/12;B60L11/14;B60W10/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任宇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驅動 汽車 | ||
1.一種被驅動的汽車軸,該汽車軸與內燃機和/或至少一個可根據選擇作為發動機或發電機運行的電機耦連或可耦連,并且具有制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裝置具有渦流制動器(1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軸,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軸具有兩個電機(3)和兩個渦流制動器(10),其中,分別一個電機(3)和一個渦流制動器(10)設計用于驅動一個車輪(2)。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軸,其特征在于,該汽車軸設計用于驅動兩個車輪(2)并且具有差動變速器。
4.如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汽車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電機(3)或每個電機(3)和由所述汽車軸(1)驅動的車輪(2)之間設置變速器(8)。
5.如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汽車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電機(3)和所述渦流制動器(10)之間設置變速器(9)。
6.如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汽車軸,其特征在于,借助于離合器可接入或斷開至少一個渦流制動器。
7.如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汽車軸,其特征在于,所述渦流制動器(10)的制動效果可借助于控制裝置(4)調節。
8.如權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汽車軸,其特征在于,所述渦流制動器(10)具有固定部段(12)和可相對該固定部段(12)運動的可動部段(11),其中,所述制動效果可通過可動部段(11)的移動來調節。
9.如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汽車軸,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裝置包括駐車制動器。
10.一種混合動力或者電動汽車,包括至少一個如權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的汽車軸。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混合動力或者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具有加熱裝置,該加熱裝置設計用于吸收由至少一個電機和/或至少一個渦流制動器發出的熱量。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混合動力或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裝置具有蓄熱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西門子公司,未經西門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80155472.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鈦陽極板大梁的焊接工裝
- 下一篇:一種含雙草醚的除草組合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