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可調節反射器的透反型液晶顯示器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49690.4 | 申請日: | 2009-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46090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16 |
| 發明(設計)人: | A·亨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愛立信移動通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F1/1335 | 分類號: | G02F1/1335;G09G3/36;G09G3/34;G02B26/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輝;張旭東 |
| 地址: | 瑞典***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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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調節 反射 透反型 液晶顯示器 | ||
1.一種用于便攜式電子裝置(105)的顯示器(100),該顯示器(100)包括:
-液晶層(160),其適于在所述顯示器(100)上呈現信息;
-照明系統(200),其用于調整提供給所述液晶層(160)的光的量,
其特征在于,
所述顯示器(100)還包括位于所述液晶層下面的反射層(300),其中,所述反射層(300)的反射率能夠調節,使得能夠調節透過所述顯示器(100)并被所述反射層(300)反射的環境光的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器(100),其中,所述反射層(300)的反射率能夠以電的方式調節。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器(100),其中,所述反射層(300)包括反射鏡(305),這些反射鏡的反射率能夠通過經由第一控制信號對所述反射鏡的位置進行控制而以電的方式調節。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一項所述的顯示器(100),該顯示器還包括光傳感器,所述光傳感器用于檢測照射到所述顯示器(100)上的環境光的亮度,使得所述第一控制信號取決于所檢測的環境亮度級。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一項所述的顯示器(100),其中,所述第一控制信號由用戶控制。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一項所述的顯示器(100),其中,所述照明系統(200)提供給所述液晶層(160)的光的量由取決于所述第一控制信號的第二控制信號來控制。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一項所述的顯示器(100),其中,所述反射層設置在所述液晶層(160)與所述照明系統(200)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一項所述的顯示器(100),其中,所述液晶層(160)和所述照明系統(200)各自設置在彼此平行的平面內,并且其中,所述反射層(300)設置在與所述液晶層(160)的平面和所述照明系統(200)的平面平行的第一平面中。
9.根據權利要求3至8中一項所述的顯示器(100),其中,所述反射鏡(305)能夠沿所述第一平面的方向在第一位置(310)與至少一個第二位置(320、330)之間伸出。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顯示器(100),其中,所述第一位置(310)包括全縮回位置,而所述至少一個第二位置(330)包括全伸出位置。
11.根據權利要求3至8中一項所述的顯示器(100),其中,所述反射鏡(305)能夠沿所述第一平面的方向在第一位置(310)與至少一個第二位置(320、330)之間展開。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顯示器(100),其中,所述第一位置包括全折疊位置(310),而所述至少一個第二位置包括全展開位置(330)。
13.根據權利要求3至10中一項所述的顯示器(100),其中,各個反射鏡(305)都由MEMS(微機電系統)引擎控制,所述MEMS引擎適于在所述第一位置(310)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位置(320、330)之間移動所述反射鏡(305)。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器(100),其中,所述反射層(300)包括能夠以電的方式控制的偏振部件,所述偏振部件設置在與所述液晶層(160)和所述照明系統(200)平行的第一平面中。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顯示器(100),其中,所述偏振部件由所述MEMS引擎控制,所述MEMS引擎適于沿所述第一平面在第一位置與至少一個第二位置之間移動所述偏振部件。
16.便攜式電子裝置(105),該便攜式電子裝置包括:
-顯示器(100),其包括適于在該顯示器(100)上呈現信息的液晶層(LCL);
-照明系統(BLS),其用于調整透過所述液晶層(LCL)的光的量;以及
控制單元(CU),其被配置成根據第二控制信號來控制所述照明系統(BLS),其中,
所述顯示器(100)還包括位于所述液晶層(LCL)下面的反射層(RL),其中,所述層(LCL)的反射率能夠由所述控制單元(CU)經由第一控制信號以電的方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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