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汽車的主動差速器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44017.1 | 申請日: | 2009-1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034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9-28 |
| 發明(設計)人: | 雷納·彼得森;阿明·休;安德烈亞斯·盧茨;喬爾格·莫克爾;彼得·坦伯格;克里斯琴·邁斯納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眾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48/22 | 分類號: | F16H48/22;F16H48/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侯宇 |
| 地址: | 德國沃***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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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汽車 主動 差速器 裝置 | ||
1.一種用于汽車的差速器裝置,包括
-一個行星齒輪結構或錐齒輪結構的主差速器(10),該主差速器(10)將通過驅動軸導入的驅動扭矩分配到第一從動軸(1)和第二從動軸(2)上以及
-一個與所述主差速器(10)耦連的、可控的輔助變速器,通過該輔助變速器可以調節驅動扭矩的分配,
其中,所述輔助變速器包括相互耦連的第一行星齒輪變速器(20)、第二行星齒輪變速器(30)和第三行星齒輪變速器(40),其中,第二行星齒輪變速器(30)和第三行星齒輪變速器(40)分別具有一個可制動的變速器元件(51,52),其中,所述行星齒輪變速器具有多個行星齒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行星齒輪變速器(30)和第三行星齒輪變速器(40)具有至少一個配有輪齒的共同構件(32,42,38,48)。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差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構件是一個齒圈(32,42)。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差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行星齒輪變速器(20)具有負的恒定傳動比。
4.一種用于汽車的差速器裝置,包括
-一個行星齒輪結構或錐齒輪結構的主差速器(10),該主差速器(10)將通過驅動軸導入的驅動扭矩分配到第一從動軸(1)和第二從動軸(2)上以及
-一個與所述主差速器(10)耦連的、可控的輔助變速器,通過該輔助變速器可以調節驅動扭矩的分配,
其中,所述輔助變速器包括相互耦連的第一行星齒輪變速器(20)、第二行星齒輪變速器(30)和第三行星齒輪變速器(40),其中,第二行星齒輪變速器(30)和第三行星齒輪變速器(40)分別具有一個可制動的變速器元件(51,52),其中,所述行星齒輪變速器具有多個行星齒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行星齒輪變速器(20)的行星齒輪(24)與所述主差速器(10)的齒輪(6,13,14)傳遞扭矩地相連。
5.按權利要求4所述的差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差速器(10)的齒輪(6,13,14)和所述第一行星齒輪變速器(20)的行星齒輪(24)具有至少一個共同的行星齒輪軸(16)。
6.按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差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差速器(10)是一個行星齒輪變速器,并且所述第一行星齒輪變速器(20)的行星齒輪(24)通過一個齒圈(22)與所述主差速器(10)的行星齒輪(13,14)相連。
7.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差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行星齒輪變速器(30)和第三行星齒輪變速器(40)合并為一個四軸變速器。
8.按權利要求1、2或4之一所述的差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行星齒輪變速器(30)和/或所述第三行星齒輪變速器(40)的行星齒輪設計為所謂的拉威挪式行星齒輪機構。
9.按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差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行星齒輪變速器(30)和/或所述第三行星齒輪變速器(40)的一個或多個太陽輪軸(38,48)與一個可制動的變速器元件(51,52)相連。
10.按權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的差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行星齒輪變速器(30)和/或所述第三行星齒輪變速器(40)的行星齒輪軸(36,46)與一個可制動的變速器元件(51,52)相連。
11.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差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構件是一個太陽輪。
12.按權利要求1或11所述的差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行星齒輪變速器(20)具有正的恒定傳動比。
13.按權利要求11所述的差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行星齒輪變速器(30)和第三行星齒輪變速器(40)設計為三軸變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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