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夾持部件、夾具及吻合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980143373.1 | 申請日: | 2009-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02586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9-28 |
| 發明(設計)人: | 石月滿;落合裕二;芝干雄;佐藤末吉;埃內斯特·米克哈杰洛維奇·阿科波夫;白川誠 | 申請(專利權)人: | 泉工醫科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B17/11 | 分類號: | A61B17/1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吳孟秋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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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夾持 部件 夾具 吻合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外科手術中用于為縫合或吻合消化道等而把持器官組織的夾持部件、夾具及吻合器。
本申請基于并要求于2008年12月25日提交的日本專利申請第2008329866號以及第2008-329867號的優先權,其全部內容結合于此作為參照。
背景技術
如公知的那樣,當以腸道和胃為首的消化器官外科領域的管腔狀活體組織(器官組織等)存在病變組織時,在切除該病變部位后,需要將正常的管腔狀的各活體組織的端部和端部(端部吻合)、端部和側部(端側吻合)或側部和側部(側側吻合)縫合或吻合并連接的重建消化道的重建術。
例如,在相關筒狀活體組織的重建術中,關于吻合,已知將筒狀活體組織的斷端部附近翻到內側而在管腔內縫合的內翻吻合和將斷端部附近翻到外側而在管腔外縫合的外翻吻合,在現有技術中,從衛生方面、防止粘連等觀點出發,通常進行內翻吻合,在消化道的內翻吻合中,作為縫合部件的縫合釘配置成環狀的環狀自動吻合器是第一選擇(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
然而,當使用專利文獻1記載的自動吻合器時,由于需要在消化道的內腔扎入自動吻合器的主體部分或向吻合相反側的消化道扎入釘砧頭,所以有可能由于主體扎入不衛生的區域或消化道的斷端呈開放狀態而污染手術區域。并且,不僅由于操作步驟繁雜、花費時間多而導致手術時間可能延長,而且在使用環狀自動吻合器時還存在可能引起眾所周知的作為合并癥之一的術后狹窄的問題。
另一方面,為了消除使用上述環狀自動吻合器時的污染和術后狹窄,對外翻吻合存在要求,作為用于短時間且高效地進行外翻吻合的工具,公開了吻合裝置(例如參照專利文獻2)。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特開平2-111352
專利文獻2:特開昭55-38154
發明內容
發明所要解決的課題
然而,當使用專利文獻2記載的吻合裝置時,1)由于包括刺齒和抓齒的把持齒從殼體露出,所以當物體與把持齒接觸時把持齒可能損壞或者當操作者和把持齒接觸時操作者可能受傷;2)并且,雖然具有用于進行各種操作的柄,但是其履行程序復雜,操作者需要熟練相應的各種操作;3)當吻合中操作步驟錯誤時,可能給活體組織帶來損傷。
因此,要求對應于以能夠容易且穩定地把持活體組織、容易且有效地進行縫合或吻合且能抑制錯誤操作的縫合器、吻合器為代表的手術用器械的技術。
本發明是考慮到這些事實進行的,其目的在于解決下面記載的課題中的至少一個。
1)提供能抑制刺齒和抓齒的損傷以及操作者被刺齒或抓齒傷害、能容易且有效地把持活體組織的夾持部件;2)提供可以容易且穩定地進行活體組織的把持和外翻的夾具;3)提供操作容易并可進行有效的吻合的吻合器;以及4)提供可抑制由吻合時的錯誤操作引起的活體組織損傷的吻合器。
解決課題的手段
為了解決上述課題,本發明提出了以下的技術方案。
本發明所涉及的第一發明提供了一種夾持部件,其特征在于:該夾持部件在夾板上包括器官把持機構、外翻機構以及把持管理裝置,上述夾板具有夾持器官組織的夾持面和對器官壁縫合側的縫合面,且沿縫合方向延伸形成,上述器官把持機構被構成為把持上述器官組織的縫合部附近,并且具有:多個刺齒在上述夾板的長度方向上等節距地排列的第一把持齒板部件;第二把持齒板部件,被構成為具有多個抓齒,并且通過與上述第一把持齒板部件相對移動而使上述抓齒的前端部與上述刺齒的前端部吻合,其中上述多個抓齒沿著上述第一把持齒板部件設置,并且與各刺齒相對應,上述抓齒與對應的上述刺齒等節距地設置,并且上述抓齒的前端側朝向對應的上述刺齒側形成;殼體,用于容納上述第一把持齒板部件和上述第二把持齒板部件,使上述第一把持齒板部件和上述第二把持齒板部件能彼此相對移動;以及把持齒驅動部,與上述第一把持齒板部件和上述第二把持齒板部件中的至少一個連接,用于使上述第一把持齒板部件和上述第二把持齒板部件在長度方向上相對移動一個節距,上述外翻機構被構成為與上述器官把持機構連接,并且使上述器官把持機構橫穿上述夾板的長度方向在從上述刺齒扎刺上述器官組織的縫合部附近的外翻前位置到上述器官組織的縫合部位于縫合面處的外翻后位置的外翻移動范圍內移動,上述把持管理裝置設置在上述夾板上,用于限定上述器官把持機構的外翻移動范圍,并且將上述器官把持機構分別保持在上述外翻前位置和上述外翻后位置上,上述把持管理裝置對上述器官把持機構移動到上述外翻后位置側時的上述第一把持齒板部件和上述第二把持齒板部件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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