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固定在汽車窗玻璃上的支承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39095.2 | 申請日: | 2009-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710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31 |
| 發明(設計)人: | A·弗雷明;M·克魯格;N·施勒莫;J·澤基爾歇 | 申請(專利權)人: | 戴姆勒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1/00 | 分類號: | B60R11/00;B60R11/04;B60R1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吳鵬;張亞非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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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固定 汽車 窗玻璃 支承 裝置 | ||
1.一種用于固定在汽車窗玻璃上,特別是風擋玻璃(12)上的支承裝置,所述支承裝置具有能固定在所述窗玻璃(12)上的支承板(10),所述支承板至少局部地由塑料組成,通過所述支承板支承至少一個攝像機(22)、傳感器(20)或者這類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0)的塑料被摻入添加材料,特別是玻璃添加材料。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0)包括至少一個伸縮縫(24)。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0)在其面對窗玻璃(12)的一側上具有至少一個間隔保持部(26)。
4.按權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0)由至少一個通風孔(28)穿過。
5.按權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0)具有至少一個空隙(30),所述至少一個空隙設計成為所分配的攝像機(22)的遮光罩。
6.按權利要求5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0)的形成遮光罩的空隙(30)具有圍邊(32),所述圍邊相對于所述支承板(10)面對所述窗玻璃(12)的一側凸起直立。
7.按權利要求1~6之一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0)具有作為止擋使用的支承單元(34),攝像機(22)、傳感器(20)或者這類部件以一從支承板(10)指向汽車內部空間方向的力支承在所述支承單元上。
8.按權利要求7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使攝像機(22)、傳感器或者這類部件支承在所述支承單元(34)上的力能借助一設置在所述支承板(10)上的彈簧單元(40)來施加。
9.按權利要求1~8之一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具有蓋板(16),借助所述蓋板能覆蓋攝像機(22)、傳感器(20)或者這類部件中的至少一個,所述蓋板以能相對調整的方式設置在所述支承板(10)上。
10.按權利要求9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為相對于所述支承板(10)調整所述蓋板(16),在這兩個部件(10、16)上設有彼此共同作用的支承件(36、38),其中,分級或者無級地進行調整。
11.按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16)具有遮光罩(56)。
12.按權利要求11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16)至少局部具有漆。
13.按權利要求1~12之一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窗玻璃加熱裝置集成在支承裝置,特別是支承板(10)中,借助該窗玻璃加熱裝置能加熱窗玻璃(12)的在攝像機(22)、傳感器或者這類部件附近的至少一個區域。
14.按權利要求1~13之一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添加材料通過增強纖維,特別是玻璃纖維形成。
15.按權利要求1~13之一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添加材料通過玻璃球形成。
16.按權利要求1~15之一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料具有10~40%、特別是20~30%比例的添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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