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移動通信系統和發送側節點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39028.0 | 申請日: | 2009-10-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71975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31 |
| 發明(設計)人: | 伍里.A.哈普薩里;茂木誠幸;大和正周;島津義嗣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NTT都科摩 |
| 主分類號: | H04L12/56 | 分類號: | H04L12/56;H04W4/22;H04W72/04;H04W72/10;H04W80/06;H04W92/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于小寧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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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移動 通信 系統 發送 節點 | ||
1.一種移動通信系統,構成為在接收側節點與發送側節點之間,通過第一協議層、比該第一協議層還下層的第二協議層進行通信,其特征在于,
所述發送側節點具有一個或者多個發送側IP地址,
所述接收側節點具有一個或者多個接收側IP地址,
在所述發送側節點與所述接收側節點之間設定由多個物理路徑構成的所述第二協議層的連接,
所述多個物理路徑根據各個所述發送側IP地址和各個所述接收側IP地址而被設定,
一個或者多個流被設定在設定于所述發送側節點與所述接收側節點之間的所述第二協議層的連接內,
所述發送側節點的所述第一協議層從該發送側節點的所述第二協議層取得表示對于每個所述第二協議層的連接在所述接收側節點中可接收的數據量的第一數據量、表示對于每個所述物理路徑由該發送側節點可發送的數據量的第二數據量、以及表示對于每個所述流由該發送側節點在單位時間內發送的數據量的第三數據量,
在發送對象數據中包含緊急標志的情況下,所述發送側節點的所述第一協議層基于所述第一數據量和所述第二數據量和所述第三數據量而決定應發送該發送對象數據的流和物理路徑,并對所述發送側節點的所述第二協議層進行通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二協議層的連接的各個所包含的所述多個物理路徑中設定一個主路徑,
所述發送側節點的所述第一協議層取得表示在各個所述物理路徑中發送而還沒有接收到送達確認信息的數據的量的第四數據量,
在所述發送對象數據的量小于從所述主路徑中的所述第二數據量減去所述第四數據量的值的情況下,所述發送側節點的所述第一協議層搜索所述第三數據量、重發次數或者發送緩沖器滯留量最小的流,并將搜索出的該流和該主路徑決定為應發送該發送對象數據的流和物理路徑,并且對所述發送側節點的所述第二協議層進行通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發送對象數據的量不小于從所述主路徑中的所述第二數據量減去所述第四數據量的值的情況下,所述發送側節點的所述第一協議層搜索所述發送對象數據的量小于從所述第二數據量減去所述第四數據量的值的物理路徑,并且搜索所述第三數據量、重發次數或者發送緩沖器滯留量最小的流,
所述發送側節點的所述第一協議層將搜索出的所述流和所述主路徑決定為應發送所述發送對象數據的流和物理路徑,并對所述第二協議層進行通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發送對象數據中包含緊急標志的情況下,所述發送側節點的所述第一協議層基于所述第一數據量和所述第二數據量和所述第三數據量,除了決定應發送該發送對象數據的流和物理路徑之外,還決定該發送對象數據的生存時間,并對所述第二協議層進行通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移動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發送側節點的所述第二協議層在從所述發送側節點的所述第一協議層接收的發送對象數據中,優先地發送生存時間最小的發送對象數據。
6.一種發送側節點,構成為在與具有一個或多個接收側IP地址的接收側節點之間,通過第一協議層、比該第一協議層還下層的第二協議層進行通信,其特征在于,
具有一個或者多個發送側IP地址,
在與所述接收側節點之間設定由多個物理路徑構成的所述第二協議層的連接,
所述多個物理路徑根據各個所述發送側IP地址和各個所述接收側IP地址而被設定,
一個或者多個流被設定在所述第二協議層的連接內,
所述第一協議層從所述第二協議層取得表示對于每個所述第二協議層的連接在所述接收側節點中可接收的數據量的第一數據量、表示對于每個所述物理路徑由所述發送側節點可發送的數據量的第二數據量、以及表示對于每個所述流由該發送側節點在單位時間內發送的數據量的第三數據量,
在發送對象數據中包含緊急標志的情況下,所述第一協議層基于所述第一數據量和所述第二數據量和所述第三數據量而決定應發送該發送對象數據的流和物理路徑,并對所述發送側節點的所述第二協議層進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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