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擔子菌菌絲體和酵母細胞對經預處理的含木素纖維素材料酶水解的改進無效
| 申請號: | 200980138468.4 | 申請日: | 2009-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713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31 |
| 發明(設計)人: | 李鑫;陳曄 | 申請(專利權)人: | 諾維信北美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P7/10 | 分類號: | C12P7/10;C12P1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封新琴 |
| 地址: | 美國北卡***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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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擔子 菌絲體 酵母 細胞 預處理 含木素 纖維素 材料 水解 改進 | ||
1.用于從含木素纖維素材料產生發酵產物的方法,包括:
(a)預處理所述含木素纖維素材料;
(b)將擔子菌菌絲體引入經預處理的含木素纖維素材料;
(c)將經預處理的含木素纖維素材料暴露于有效量的水解酶;和
(d)用發酵生物發酵以產生發酵產物。
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擔子菌菌絲體是在將含木素纖維素材料暴露于有效量的水解酶之前引入該含木素纖維素材料的。
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擔子菌菌絲體是在將含木素纖維素材料暴露于有效量的水解酶的同時引入該含木素纖維素材料的。
4.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擔子菌菌絲體在引入經預處理的含木素纖維素材料之前受到處理。
5.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對所述擔子菌菌絲體進行高壓滅菌。
6.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酸性預處理來預處理所述含木素纖維素材料。
7.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含木素纖維素材料選自下組:玉米秸稈、玉米穗軸、玉米纖維、柳枝稷、麥稈、稻稈、甘蔗渣,及其組合。
8.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發酵產物是乙醇。
9.用于增強含木素纖維素材料酶水解的方法,包括:
(a)將有效的木質素阻斷量的擔子菌菌絲體引入含木素纖維素材料,和
(b)將所述含木素纖維素材料暴露于有效量的水解酶。
10.用于從含木素纖維素材料產生發酵產物的方法,包括:
(a)預處理所述含木素纖維素材料;
(b)將酵母細胞引入經預處理的含木素纖維素材料;
(c)將經預處理的含木素纖維素材料暴露于有效量的水解酶;和
(d)用發酵生物發酵以產生發酵產物。
11.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所述酵母細胞是在將含木素纖維素材料暴露于有效量的水解酶之前引入該含木素纖維素材料的。
12.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所述酵母細胞是在將含木素纖維素材料暴露于有效量的水解酶的同時引入該含木素纖維素材料的。
13.權利要求10-12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酵母細胞是以約8%w/w酵母細胞/含木素纖維素材料的量引入所述含木素纖維素材料的。
14.權利要求10-1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酵母細胞在引入經預處理的含木素纖維素材料之前受到處理。
15.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對所述酵母細胞進行高壓滅菌。
16.權利要求10-1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酸性預處理來預處理所述含木素纖維素材料。
17.權利要求10-16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含木素纖維素材料選自下組:玉米秸稈、玉米穗軸、玉米纖維、柳枝稷、麥稈、稻稈、甘蔗渣,及其組合。
18.權利要求10-17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發酵產物是乙醇。
19.用于增強含木素纖維素材料酶水解的方法,包括:
(a)將有效的木質素阻斷量的酵母細胞引入含木素纖維素材料,和
(b)將所述含木素纖維素材料暴露于有效量的水解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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