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磁性標簽傳感器和筒體無效
| 申請號: | 200980137660.1 | 申請日: | 2009-09-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653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24 |
| 發明(設計)人: | H·范佐恩;M·M·奧夫揚科;J·H·尼烏文赫伊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33/543 | 分類號: | G01N33/543;G01N35/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蔡洪貴 |
| 地址: | 荷蘭艾***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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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磁性 標簽 傳感器 | ||
1.一種用于磁性標簽傳感器的筒體,包括傳感器區域(4)、與所述傳感器區域(4)接觸的流體通道(2)、包含第一類型磁性微粒(8)的第一儲存器(A)、以及包含第二類型磁性微粒(8a)的至少一個第二儲存器(B1、B2),兩種儲存器(A、B1、B2)與所述流體通道(2)流體連通,其中第一類型磁性微粒(8)被功能化以附著到所述傳感器區域(4),第二類型磁性微粒(8a)非功能化以附著到所述傳感器區域(4)。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筒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儲存器(A)與所述傳感器區域(4)之間的距離小于所述第二儲存器(B1、B2)與所述傳感器區域(4)之間的距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筒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類型磁性微粒(8)的磁化率大于第二類型磁性微粒(8a)的磁化率。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筒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類型磁性微粒(8)的體積大于第二類型磁性微粒(8a)的體積。
5.一種用于磁性標簽傳感器的筒體,包括傳感器區域(4)、與所述傳感器區域(4)接觸的流體通道(2)、以及包含第一類型磁性微粒(8)和第二類型磁性微粒(8a)的儲存器(A),所述儲存器(A)與所述流體通道(2)流體連通,其中,第一類型磁性微粒(8)被功能化以附著到所述傳感器區域(4),而第二類型磁性微粒(8a)非功能化以附著到所述傳感器區域(4),所述第一類型微粒(8)與傳感器區域(4)之間的距離小于所述第二類型微粒(8a)與傳感器區域(4)之間的距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筒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儲存器(B1、B2)與傳感器區域(4)之間的流體通道(2)的一部分包括用于延遲微粒從所述第二儲存器向所述傳感器區域運動的延遲裝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筒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延遲裝置包括在所述流體通道的壁上的臺階。
8.一種磁性標簽傳感器,包括:
a)用于磁性致動的裝置(13);
b)筒體,所述筒體包括傳感器區域(4)、與所述傳感器區域(4)接觸的流體通道(2)、以及第一和第二類型磁性微粒(8、8a),其中第一類型磁性微粒(8)被功能化以附著到所述傳感器區域(4),第二類型磁性微粒(8a)非功能化以附著到所述傳感器區域(4);
c)用于檢測所述筒體的傳感器區域存在的微粒的裝置(12);以及
d)用于朝向所述傳感器區域(4)致動所述第一與第二類型磁性微粒(8、8a)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類型磁性微粒(8)大體在所述第二類型磁性微粒(8a)之前到達所述傳感器區域(4)。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與第二類型磁性微粒(8,8a)位于第一與第二儲存器(A、B1、B2)中,其中,所述第一儲存器(A)與所述傳感器區域(4)之間的距離小于所述第二儲存器(B1、B2)與所述傳感器區域(4)之間的距離。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類型磁性微粒(8)的磁化率大于所述第二類型磁性微粒(8a)的磁化率。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類型磁性微粒(8)的體積大于第二類型磁性微粒(8a)的體積。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儲存器(B1、B2)與傳感器區域(4)之間的流體通道(2)的一部分包括用于延遲微粒從所述第二儲存器朝向所述傳感器區域運動的延遲裝置。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磁性致動的裝置(13)適用于產生磁通量,使得對第一類型微粒(8)產生的力大于作用在第二類型微粒(8a)上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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