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防止或延緩近視發(fā)展的透鏡設計和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980130693.3 | 申請日: | 2009-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193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7-06 |
| 發(fā)明(設計)人: | J·M·林達徹;M·葉;R·E·保約爾;G·F·施米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諾瓦提斯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C7/04 | 分類號: | G02C7/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楊曉光;張靜娟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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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防止 延緩 近視 發(fā)展 透鏡 設計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接觸透鏡。具體是,本發(fā)明涉及旨在通過在接觸透鏡佩戴者的眼視網膜中提供近視折射刺激來減少近視發(fā)展的接觸透鏡設計和方法。
背景技術
接觸透鏡是由如塑料或玻璃的光學透明材料制成的、覆蓋在眼睛角膜上的用于矯正視覺缺陷的薄透鏡。現存各種種類的接觸透鏡,其被設計用于治療各種視覺缺陷,如近視、遠視、老花或散光,以及這些缺陷的組合。接觸透鏡的種類可進一步分為置于眼睛角膜上的“硬”接觸透鏡和置于眼睛角膜和周圍鞏膜上的“軟”接觸透鏡。
典型的接觸透鏡具有作為透鏡的光學部分的中心部分和作為透鏡的承載部分的周緣部分。承載部分通常包含光學部分和承載部分接觸處的過渡區(qū),或混合區(qū)。光學部分通常從透鏡的中心向外延伸約3.5到4毫米(mm)至光學部分與承載部分接觸之處。這對應于弧矢半徑r,其范圍從透鏡中心的r=0.0mm到r≈3.5或4.0mm的光學部分與承載部分接觸處的邊沿。典型的接觸透鏡的承載部分開始于光學部分末端(如在r≈3.5或4.0mm處)并向外延伸至r≈7.0的距透鏡中心的徑向距離。因而,典型的接觸透鏡的總直徑為約14.0mm。
在典型的接觸透鏡設計中,透鏡的光學部分提供視覺矯正的光焦度。透鏡的承載部分用于固定透鏡并使透鏡舒適地適配在角膜上和/或眼睛的邊緣,但一般并不被設計用于提供視覺矯正。眾所周知,中心視覺比周緣視覺更為準確。受光體最為集中的部分是接近視網膜中心的稱為中央凹的小凹陷。中央凹的直徑為約0.2mm,在眼睛的視軸線的兩側呈約20分角。靈敏度在視網膜的周緣區(qū)域急劇下降,從而在偏離視軸大約5度處,靈敏度已下降到中心值的約1/3。
盡管接觸透鏡通常不被設計用于提供周緣視覺的光學控制,已提出,周緣視網膜可能對控制眼睛生長的正視化系統(tǒng)具有重要的影響。例如,已提出,周緣視網膜的模糊和散焦影響軸向眼生長,并在諸如近視的折射誤差的發(fā)展中起作用。近視是近視眼的醫(yī)學用語。近視產生于眼球沿其縱軸方向的過度生長。近視個體看近處的物體更為清晰,而看遠距的物體模糊或不清晰。這些個體不借助矯正透鏡無法看清遠距的物體。因為眼球的過度軸向生長通常貫穿整個孩童時期和青春期,近視眼的狀況常常隨著時間惡化。近視已成為最常見的視覺問題。而且,近視眼個體易于患上多種嚴重的眼科障礙,如視網膜脫落或青光眼。可能這是因為在增大的近視眼睛中存在解剖變形。這些障礙的極端病征是導致失明的重要原因。
眾所周知,近視源自于個體自身的遺傳因素和環(huán)境因素的組合。多重復雜的遺傳因素與折射誤差的發(fā)展有關。迄今,沒有現存的基因治療方法可以防止或延緩近視的發(fā)展。研究者提出,近距離視覺的調節(jié)延遲產生導致眼睛軸向生長的遠視散焦刺激,從而導致近視的發(fā)展。已經提出,使用提供軸上近視散焦的透鏡可以除去導致眼睛過度生長的軸上遠視散焦。例如,研究者已表明,在三年中,相比于佩戴相同時間的單個視覺透鏡的同年齡且同度數的兒童人群,佩戴漸變增加透鏡(PAL)的近視兒童表現出減少的近視發(fā)展。PAL產生軸上近視散焦。推測是PAL提供的軸上近視散焦移除了由光學構件產生的軸上遠視散焦,從而降低近視發(fā)展。
還提出了,周緣遠視散焦可能刺激眼睛軸向生長,從而導致近視發(fā)展。已經提出一種光學治療系統(tǒng)用于對抗該影響,所述光學治療系統(tǒng)包括透鏡,其被設計用于通過在周緣(即偏軸)產生折射的近視偏移,并不造成中心(即軸上)影響以移除遠視散焦。為達到這些功能,透鏡具有:(1)軸上光學元件,其中心折射被優(yōu)化,使得最小化通過眼睛的光學構件產生的任何中心(軸上)視網膜散焦,以提供最好的可能的中心視覺敏銳度;以及(2)偏軸光學元件,其被整形以提供用于矯正周緣(偏軸)遠視散焦的周緣(偏軸)近視散焦。從而,該方法旨在僅移除由眼睛的光學構件產生的周緣(偏軸)遠視散焦,而并不用于對由眼睛的光學構件產生的中心(軸上)遠視散焦起任何影響。
盡管該方法可能對近視程度較高的個體適用,但是對于僅為輕微近視或近視早期的個體可能并不適用。對于僅為輕微近視或近視早期的個體,考慮到近距離視覺(即近距離視覺工作)折射狀態(tài),存在著較少的或不存在的周緣遠視。在這些情況下,周緣近視散焦是過度的且會造成可能最終會提升近視發(fā)展速度的周緣遠視刺激。因此,在以上情況下,使用產生周緣近視散焦的透鏡不是防止或延緩近視發(fā)展的充分方案。
因此,需要有效防止或延緩近視發(fā)展的透鏡設計和方法。
發(fā)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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