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臨時性戶外圖形膜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30573.3 | 申請日: | 2009-06-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49875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10 |
| 發明(設計)人: | R·W·施耐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艾利丹尼森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F9/04 | 分類號: | E01F9/04;E01F9/08;C09J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紀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趙蓉民;張全信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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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臨時性 戶外 圖形 | ||
1.臨時性可移除圖形膜組件,其包括:
可印刷聚合層,其具有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并具有低于3密耳的厚度,所述可印刷膜包含可斷裂材料的摻和物;
壓敏粘合劑層,其具有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粘合劑層的所述第一表面粘附至所述聚合層的所述第二表面;并且
其中,所述圖形膜組件可貼合至平均粗糙度Ra為至少25微米的表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中所述摻和物包括:摻和物中乙酸丁酸纖維素與乙酸異丁酸蔗糖酯的比在約7∶1至約3∶1的范圍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中所述壓敏粘合劑是透明的或有顏色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進一步包括粘附至所述粘合劑層的所述第二表面的可移除離型襯層。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進一步包括在所述可印刷聚合層的所述第一表面上的打印層。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中所述可印刷聚合層是不透明的。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進一步包括在所述可印刷聚合層的所述第二表面上的打印層。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包括施加至所述可印刷聚合層的打印的圖形圖像。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中所述打印的圖形圖像被反面地施加至所述可印刷聚合層。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中所述可斷裂材料允許流體流動。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中所述可印刷層包括選自符號、短語、圖片、單詞或系列單詞的標識符。
12.臨時性圖形膜組件,其包括:
可印刷聚合層,其具有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并具有低于3密耳的厚度,所述可印刷膜包含可斷裂材料的摻和物;
反射層,其布置在所述可印刷層下面;和
壓敏粘合劑層,其具有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
其中,所述圖形膜組件可貼合至平均粗糙度Ra為至少25微米的表面。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中所述反射層包括后向反射珠。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中所述反射層是棱鏡層。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中所述可印刷層是透亮的、透明的、不透明的或有顏色的。
16.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中所述后向反射珠的平均直徑在25至300微米范圍內。
17.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中所述后向反射珠的折射率在1.9-2.3范圍內。
18.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中所述粘合劑層的所述第一表面粘附至所述后向反射層。
19.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中所述粘合劑層的所述第一表面粘附至所述聚合層的所述第二表面。
20.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圖形膜組件,其中所述可印刷層包括選自企業的符號、短語、圖片、單詞或系列單詞的標識符。
21.裝飾性基材復合材料,其包括:
基材,其包括至少一個平均粗糙度Ra為至少25微米的表面;和
粘附至所述基材的臨時性可移除圖形組件,所述組件包括:(a)可貼合的可印刷聚合層,其具有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并具有低于3密耳的厚度,所述可印刷膜包含乙酸丁酸纖維素和乙酸異丁酸蔗糖酯的摻和物;和(b)壓敏粘合劑層,其具有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粘合劑層的所述第一表面粘附至所述聚合層的所述第二表面;
所述可貼合的可印刷聚合層與所述表面的所述粗糙度相符;并且
其中通過向所述臨時性可移除圖形組件施加高壓噴水來除去所述圖形組件。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基材復合材料,其中所述摻和物中乙酸丁酸纖維素與乙酸異丁酸蔗糖酯的比在約7∶1至約3∶1的范圍內。
23.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基材復合材料,其中所述壓敏粘合劑包括丙烯酸乳液粘合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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