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催化劑涂裝體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29118.1 | 申請日: | 2009-05-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053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6-22 |
| 發明(設計)人: | 寺崎浩;表敷浩二;早川信;龜島順次;高木洋二 | 申請(專利權)人: | TOTO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32B9/00 | 分類號: | B32B9/00;B32B27/18;B01J35/02;B05D5/00;B05D7/24;C09D1/00;C09D5/00;C09D7/12;C09D183/0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熊玉蘭;郭文潔 |
| 地址: | 日本福岡***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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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催化劑 涂裝體 | ||
1.一種光催化劑涂裝體,是具備基材、設置在該基材上的中間層和設置在該中間層上的光催化劑層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中,
上述光催化劑層含有由被紫外線激發的金屬氧化物構成的光催化劑粒子,
上述中間層包含耐氣候性樹脂和羥基苯基三嗪化合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特征在于,
上述中間層的膜厚為1μm以上50μm以下,
上述光催化劑層的膜厚為0.1μm以上5μm以下,
并且,上述中間層的膜厚比上述光催化劑層的膜厚厚。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中,上述光催化劑層通過將包含光催化劑溶膠的涂布液涂布后干燥而形成,所述光催化劑溶膠含有由被紫外線激發的金屬氧化物構成的光催化劑粒子和胺。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中,上述光催化劑層還包含離子狀態的銅元素。
5.如權利要求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中,上述光催化劑層中的光催化劑粒子的含量為1質量%以上不足20質量%。
6.如權利要求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中,上述光催化劑層中的上述光催化劑粒子的含量超過1質量%、不足5質量%。
7.如權利要求1~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中,上述中間層還含有受阻胺化合物。
8.如權利要求1~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中,上述耐氣候性樹脂為有機硅改性樹脂。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中,上述有機硅改性樹脂中的硅含量相對于上述有機硅改性樹脂的固體成分為0.2質量%以上不足16.5質量%。
10.如權利要求1~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中,相對于上述中間層含有0.1質量%以上不足10質量%的上述羥基苯基三嗪化合物。
11.如權利要求1~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中,上述光催化劑層具有通氣性。
12.如權利要求1~11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中,上述光催化劑層除了上述光催化劑粒子以外,還包含無機氧化物粒子。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中,
上述光催化劑層以上述光催化劑粒子、上述無機氧化物粒子及上述氧化物換算量的合計量為100質量份的方式含有:
超過1質量份、不足20質量份的上述光催化劑粒子、
超過70質量份、不足99質量份的上述無機氧化物粒子、和
0質量份以上、不足10質量份的、選自水解性有機硅的縮聚物及有機金屬化合物的水解物的縮聚物的至少1種。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中,
上述光催化劑層以上述光催化劑粒子、上述無機氧化物粒子及上述氧化物換算量的合計量為100質量份的方式含有:
超過1質量份、不足5質量份的上述光催化劑粒子、
超過85質量份、不足99質量份的上述無機氧化物粒子、和
0質量份以上不足10質量份的、選自水解性有機硅的縮聚物及有機金屬化合物的水解物的縮聚物的至少1種。
15.如權利要求1~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光催化劑涂裝體,其中,上述基材為外裝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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