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管理中繼服務器之間的通信的技術無效
| 申請號: | 200980124645.3 | 申請日: | 2009-05-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900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6-08 |
| 發明(設計)人: | W·亞耀伊;T·摩爾;T·貝爾;N·迪森;X·張 | 申請(專利權)人: | 微軟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66 | 分類號: | H04L12/6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顧嘉運;潘明婳 |
| 地址: | 美國華***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管理 中繼 服務器 之間 通信 技術 | ||
1.一種方法,包括
由第一中繼服務器(124)從第一專用網絡(130)上的第一專用客戶機(132-1)接收(202)第一發送請求,所述第一發送請求使用第二中繼服務器(124a)將媒體信息發送給第二專用網絡(130a)上的第二專用客戶機(132-1a);
確定(204)用于所述第一中繼服務器的端口范圍屬性被設置為關閉;以及
使用用于所述第一中繼服務器的第一控制端口和用于所述第二中繼服務器的第二控制端口在所述第一和第二中繼服務器上建立(206)所述第一和第二專用客戶機之間的媒體信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由所述第一中繼服務器將第一公共傳輸地址和第一源端口分配給所述第一專用客戶機。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由所述第一中繼服務器從所述第一專用客戶機接收具有目的地址屬性為所述第二專用客戶機的第二公共傳輸地址以及第二源端口的發送請求。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為所述第一和第二中繼服務器之間的信道會話設置許可。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發送第一數據報,其具有如所述第一中繼服務器的第一公共傳輸地址和第一控制端口的源地址以及如所述第二中繼服務器的第二公共傳輸地址和第二控制端口的目的地址。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發送帶有第一信道構造消息(400)的所述第一數據報,所述第一信道構造消息(400)具有信道編號(402)、長度(404)、如第一源端口的源端口(406)和如第二源端口的目的端口(408)。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第二數據報,其具有如所述第二中繼服務器的第二公共傳輸地址和第二控制端口的源地址以及如所述第一中繼服務器的第一公共傳輸地址和第一控制端口的目的地址。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帶有第二信道構造消息的第二數據報,所述第二信道構造消息具有信道編號、長度、如第二源端口的源端口、如第一源端口的目的端口和如媒體信息的數據載荷。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確定所述第二信道構造消息是否具有用于在所述第一和第二中繼服務器之間的信道會話的許可。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將具有來自所述第二信道構造消息的數據載荷的所述媒體信息的數據指示消息發送到所述第一專用客戶機。
11.一種系統,包括:
第一中繼服務器(124),具有用于管理在第一中繼服務器和第二中繼服務器(124a)上通信的專用客戶機(132)之間的通信的增強型中繼控制模塊(160),當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中繼服務器中至少一個的端口范圍屬性被關閉時,所述增強型中繼控制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一和第二中繼服務器的控制端口之間建立媒體信道。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使用包括用戶數據報協議或傳輸控制協議的網絡傳輸在所述媒體信道上傳遞媒體信息的增強型中繼控制模塊。
13.如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通信上耦合到第一網絡地址轉換器(128)的第一專用客戶機(132-1),所述第一網絡地址轉換器通信上耦合到所述第一中繼服務器,所述增強型中繼控制模塊用于與作為第一端點的第一專用客戶機建立所述媒體信道,而所述媒體信道用于穿越所述第一網絡地址轉換器和所述第一中繼服務器。
14.如權利要求11-13中任何一個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通信上耦合到第二網絡地址轉換器(128a)的第二專用客戶機(132-1a),所述第二網絡地址轉換器通信上耦合到所述第二中繼服務器,所述增強型中繼控制模塊用于與作為第二端點的第二專用客戶機建立所述媒體信道,而所述媒體信道用于穿越所述第二網絡地址轉換器和所述第二中繼服務器。
15.一種包括包含指令的機器或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的物品,所述指令在執行時允許系統實現權利要求1到10中任何一個的方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微軟公司,未經微軟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80124645.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