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玻璃夾層制品和多層制品無效
| 申請號: | 200980119937.8 | 申請日: | 2009-05-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46372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D·道森-埃利;S·E·德馬蒂諾;L·L·赫路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康寧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32B17/10 | 分類號: | B32B17/10;C03C27/12;G02F1/153;C03C3/089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項丹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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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 夾層 制品 多層 | ||
1.一種制品,包括:熱膨脹系數為50×10-7/℃或更小的玻璃層;置于玻璃層上的功能材料;基體,包括玻璃、聚合物或其組合,并且基體的厚度大于玻璃層的厚度;以及置于基體與玻璃層或功能材料之間的夾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功能材料選自電致變色材料、熱致變色材料、光致變色材料、低輻射材料、有效除霧材料、透明導電氧化物材料或其組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電致變色材料、熱致變色材料、光致變色材料、低輻射材料、有效除霧材料或透明導電氧化物材料包括多層。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功能材料是電致變色功能材料。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玻璃層中氧化鈉的含量為10重量%或更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玻璃層中堿氧化物的含量為10重量%或更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堿氧化物含量為5重量%或更少。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玻璃層的厚度為4.0mm或更小。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玻璃層的厚度為2.0mm或更小。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夾層包括選自聚乙烯醇縮丁醛、UV可固化的樹脂、熱塑性塑料、離子性熱塑塑料、聚碳酸酯、聚氨酯、UV可固化的聚合物、硅樹脂及其組合的材料。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基體包括選自浮法玻璃,可熔融成型的玻璃,鈉鈣玻璃,塑料,聚碳酸酯及其組合的材料。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玻璃層是透明的。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玻璃層是可熔融成型的。
14.一種制品,包括:氧化鈉含量為10重量%或更少的玻璃層;置于玻璃層上的電致變色材料、熱致變色材料、光致變色材料、低輻射材料、有效除霧材料、透明導電氧化物材料或其組合;基體,包括玻璃、聚合物或其組合,并且基體的厚度大于玻璃層的厚度;以及置于基體與玻璃層或功能材料之間的夾層。
15.一種制品,包括:熱膨脹系數為50×10-7/℃或更小的玻璃層;置于玻璃層上的電致變色材料;以及置于電致變色材料表面并且不與玻璃層接觸的保護層。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玻璃層的厚度為4.0mm或更小。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玻璃層的厚度為2.0mm或更小。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保護層提供化學或機械耐久性。
19.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保護層是氧化鈉含量為10重量%或更少的透明玻璃層。
20.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保護層是濺射玻璃層。
21.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制品,其進一步包括連接保護層和玻璃層的密封材料,使得保護層、玻璃層和密封材料一起封套電致變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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