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傳達和/或使用發現信息的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19900.5 | 申請日: | 2009-06-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477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V·D·樸;T·J·理查德森;李君易;S·夏克科泰 | 申請(專利權)人: | 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8/00 | 分類號: | H04W8/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陳煒;袁逸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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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傳達 使用 發現 信息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傳達發現信息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存儲定義對等體發現傳輸結構的信息,所述結構指示可用于傳送對等體發現信息的多個有序傳輸單元,所述所存儲的信息包括指示將被用于低速率發現傳輸的傳輸單元以及將被用于高速率發現傳輸的附加傳輸單元的信息;
使用與所述低速率發現傳輸相對應的傳輸單元傳送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的第一部分;以及
使用與所述高速率發現傳輸相對應的傳輸單元傳送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的先前已傳送部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的所述先前已傳送部分與不同于包括所述第一部分的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的一集合相對應。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所存儲的信息指示用于高速率發現傳輸的傳輸單元比用于低速率發現傳輸的更多,其中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的所述先前已傳送部分與所述第一部分對應于相同的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所存儲的信息指示用于高速率發現傳輸的傳輸單元比用于低速率發現傳輸的更多;以及
其中所述傳送先前已傳送部分跟隨在所述第一部分的傳輸之后。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先前已傳送部分在使用與所述低速率發現傳輸相對應的另一傳輸單元傳送對等體發現信息的另一部分之前。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所述第一部分的所述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包括總共N個部分,所述方法還包括:
使用與高速率發現傳輸相對應的傳輸單元在傳送所述第一部分之后并在傳送所述另一部分之前傳送對等體發現信息的N-1個附加部分。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先前已傳送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N-1個附加部分全部來自同一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先前已傳送部分和所述N-1個附加部分是使用與高速率對等體發現傳輸相對應的傳輸單元在傳送所述第一部分之后連續傳送的;
并且其中所述先前已傳送部分和所述N-1個附加部分全部來自同一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
9.一種用于傳達發現信息的無線通信設備,所述無線通信設備包括:
存儲器,包括所存儲的定義對等體發現傳輸結構的信息,所述結構指示可用于傳送對等體發現信息的多個有序傳輸單元,所述所存儲的信息包括指示將被用于低速率發現傳輸的傳輸單元以及將被用于高速率發現傳輸的附加傳輸單元的信息;
無線發射機模塊,用于傳送對等體發現信息的諸部分;以及
低速率控制模塊,用于控制所述無線發射機模塊使用與所述低速率發現傳輸相對應的傳輸單元傳送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的第一部分。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無線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高速率控制模塊,用于控制所述無線發射機模塊使用與所述高速率發現傳輸相對應的傳輸單元傳送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的先前已傳送部分。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無線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的所述先前已傳送部分與不同于包括所述第一部分的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的一集合相對應。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無線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的所述先前已傳送部分與所述第一部分對應于相同的對等體發現信息集合。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無線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所存儲的信息指示用于高速率發現傳輸的傳輸單元比用于低速率發現傳輸的更多;以及
其中所述高速率控制模塊控制所述無線發射機模塊在傳送所述第一部分之后傳送先前已傳送部分。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無線通信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先前已傳送部分在使用與所述低速率發現傳輸相對應的另一傳輸單元傳送對等體發現信息的另一部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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