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由收籽高粱生產醇和副產品的工藝無效
| 申請號: | 200980119811.0 | 申請日: | 2009-05-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46799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G·段;J·K·謝蒂;H·徐 | 申請(專利權)人: | 丹尼斯科美國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P7/06 | 分類號: | C12P7/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黃革生;林柏楠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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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高粱 生產 醇和 副產品 工藝 | ||
1.一種由高粱生產乙醇的方法,其包括:
在低于高粱的淀粉糊化溫度的溫度和約3.5至約7.0的pH、將20至50%w/w干固體(ds)含量的含高粱的料漿與至少一種植酸酶、至少一種α淀粉酶(AA)、至少一種葡糖淀粉酶(GA)、至少一種非淀粉多糖水解酶和發酵生物接觸足以生產乙醇的一段時間,約10至約250小時,其中所述至少一種AA和/或至少一種GA為顆粒淀粉水解酶(GSHE)。
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種非淀粉多糖水解酶選自:纖維素酶、β-葡糖苷酶、果膠酶、木聚糖酶、β-葡聚糖酶和/或半纖維素酶。
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至少一種植酸酶、至少一種α淀粉酶(AA)、至少一種葡糖淀粉酶(GA)和至少一種非淀粉多糖水解酶中的至少兩種以混合物形式加入。
4.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還包括將所述料漿與至少第二非淀粉多糖水解酶接觸。
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還包括將所述料漿與至少一種蛋白酶接觸。
6.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種蛋白酶是酸性真菌蛋白酶。
7.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所述酸性真菌蛋白酶是木霉屬酸性真菌蛋白酶。
8.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所述酸性真菌蛋白酶以約1ppm至約10ppm的濃度加入。
9.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低于糊化溫度的溫度為20℃至80℃。
10.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所述溫度為55℃至77℃且在加入酵母之前將溫度降至25-20℃。
11.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所述溫度為約25℃至約40℃。
1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AA和GA均是GSHE。
1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接觸步驟中提供的植酸酶的量為約0.01至約10.0FTU/g?ds。
14.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接觸步驟中提供的植酸酶的量為約0.1至約5.0FTU/g?ds。
15.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接觸步驟中提供的植酸酶的量為約1至約4FTU/g?ds.
16.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料漿含有與至少一種選自玉米、小麥、黑麥、大麥和稻的其它顆粒淀粉底物混合的高粱。
17.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還包括回收乙醇。
18.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發酵生物是酵母。
19.一種增加來自高粱的乙醇產量的工藝,其包括:
獲得高粱的料漿,
在低于高粱的糊化溫度的溫度、將所述料漿與包括植酸酶、α淀粉酶、葡糖淀粉酶和非淀粉多糖水解酶的酶組合接觸以產生可發酵糖,其中所述α淀粉酶和/或所述葡糖淀粉酶是GSHE;和
在發酵微生物的存在下、在10℃至40℃的溫度、發酵可發酵糖10小時至250小時的時間以生產乙醇,其中與僅使用α淀粉酶和葡糖淀粉酶的可比方法相比,乙醇產量增加。
20.權利要求19的工藝,其中所述接觸和發酵是同時的,且所述溫度為10℃至40℃。
21.權利要求19的工藝,其中發酵微生物是酵母。
22.權利要求19的工藝,其中所述非淀粉多糖水解酶選自:纖維素酶、β-葡糖苷酶、果膠酶、木聚糖酶、β-葡聚糖酶和/或半纖維素酶。
23.權利要求19的工藝,其還包括將所述料漿與至少一種蛋白酶接觸。
24.權利要求23的工藝,其中所述蛋白酶是酸性真菌蛋白酶。
25.權利要求19的工藝,其中高粱與至少一種選自玉米、小麥、黑麥、大麥和稻的其它谷物混合。
26.權利要求19的工藝,其中乙醇產量增加至少4%。
27.權利要求19的工藝,其中乙醇產量增加至少1%到至少10%。
28.權利要求19的工藝,其中與使用高粱的常規方法相比,所述產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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