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含RFID的緊湊型移動通信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17352.2 | 申請日: | 2009-05-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277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4-20 |
| 發明(設計)人: | S.E.費維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亮點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0 | 分類號: | H04M1/00;H04B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張曉冬;蔣駿 |
| 地址: | 美國印***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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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rfid 緊湊型 移動 通信 設備 | ||
1.在組合中:
用于允許使用通信網絡進行語音通信的緊湊型移動通信設備;
所述移動通信設備具有第一RFID;
在所述移動通信設備中的用戶識別模塊;和
所述用戶識別模塊具有第二RFID,所述第二RFID具有與所述第一RFID的標識符不同的標識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其中,所述第一RFID和所述第二RFID都不包含關于用戶識別模塊的可傳輸信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以及還包括用于所述移動通信設備的至少一個附件,其中所述附件具有附著于其或其包裝的第三RFID,以及其中所述第三RFID具有與所述第一RFID和所述第二RFID的標識符不同的標識符。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其中,具有所述第二RFID的用戶識別模塊在物理上安裝在所述移動通信設備中并且可以從其中移出。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以及還包括在零售場所處,在零售結賬臺的讀取范圍中的第一零售RFID讀取器,所述第一零售RFID讀取器用于讀取來自選自下列的零售購買的RFID標識符:(a)移動通信設備,(b)用于移動通信設備的附件,或者,(c)移動通信設備和附件這兩者。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以及還包括在零售場所處,在用于移動通信設備的附件的零售展示臺的讀取范圍中的第二零售RFID讀取器,所述第二零售RFID讀取器用以讀取來自向存貨中加入和從存貨中移出的選自下列的物品的RFID標識符:(a)移動通信設備,(b)用于移動通信設備的附件,或,(c)移動通信設備和附件這兩者。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組合,以及還包括至少一臺計算機用以把RFID標識符數據從所述零售場所轉發到數據庫以將所述購買信息與對應的移動通信設備用戶相關聯。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合,其中所述移動通信設備伴有用于所述移動通信設備的運送的郵寄包,所述郵寄包具有郵寄包RFID。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以及還包括計算機系統計算機數據庫,所述數據庫存儲所述移動通信設備和相關聯的第一RFID的標識符,所述數據庫存儲用戶識別模塊和相關聯的第二第一RFID的識別碼,所述數據庫存儲所述第一RFID標識符與所述第二RFID標識符之間的關聯。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以及還包括用于所述移動通信設備的至少一個附件,?其中所述附件具有附著于其或其包裝的第三RFID,以及其中所述第三RFID具有與所述第一RFID和所述第二RFID的標識符不同的標識符。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其中具有所述第二RFID的所述用戶識別模塊在物理上被安裝在所述移動通信設備中并且可從其中移出。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以及還包括,在零售場所處,在零售結賬臺的讀取范圍中的第一零售RFID讀取器,所述第一零售RFID讀取器用以讀取來自選自下列的零售購買的RFID標識符:(a)移動通信設備,(b)用于移動通信設備的附件,或(c)移動通信設備和附件這兩者。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組合,以及還包括在零售場所處,在用于移動通信設備附件的零售展示臺的讀取范圍中的第二零售RFID讀取器,所述第二零售RFID讀取器用以讀取來自向存貨中加入和從存貨中移出的選自下列的物品的RFID標識符:(a)移動通信設備,(b)用于移動通信設備的附件,或(c)移動通信設備和附件這兩者。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組合,以及還包括至少一臺計算機用以把RFID標識符數據從所述零售場轉發到數據庫以將所述購買信息與對應的移動通信設備用戶相關聯。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其中所述移動通信設備伴有用于所述移動通信設備的運送的郵寄包,所述郵寄包具有郵寄包RFID。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以及還包括計算機系統計算機數據庫,所述數據庫存儲所述移動通信設備和相關聯的第一RFID的標識符,所述數據庫存儲所述用戶識別模塊和相關聯的第二第一RFID的識別碼,所述數據庫存儲所述第一RFID標識符與所述第二RFID標識符之間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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