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zhuān)利]有機(jī)磷化合物的水性分散液及使用該分散液的防火加工方法無(wú)效
| 申請(qǐng)?zhí)枺?/td> | 200980111371.4 | 申請(qǐng)日: | 2009-03-27 |
| 公開(kāi)(公告)號(hào): | CN101981157A | 公開(kāi)(公告)日: | 2011-02-23 |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新井秀洋;近藤朝子;永塚真也 | 申請(qǐng)(專(zhuān)利權(quán))人: | 日本化藥株式會(huì)社 |
| 主分類(lèi)號(hào): | C09K21/12 | 分類(lèi)號(hào): | C09K21/12;C07F9/12;C07F9/32;C07F9/36;C07F9/40;C07F9/44;C07F9/53;D06M13/285;D06M13/288;D06M13/447;D06M101/32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dá)知識(shí)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責(zé)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王海川;穆德駿 |
| 地址: | 日本*** | 國(guó)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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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有機(jī)磷 化合物 水性 分散 使用 防火 加工 方法 | ||
1.一種水性分散液,其含有選自下式(1)表示的次膦酸酯化合物、下式(2)表示的膦酸酯化合物、下式(3)表示的次膦酰胺化合物、下式(4)表示的膦酰胺化合物及下式(5)表示的膦二酰胺中的至少一種有機(jī)磷化合物或它們的鹽、以及表面活性劑,
式(1)中,R11、R12和R13分別獨(dú)立地表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芳基、或者(C1-C10)烷基,在此,取代基組A表示羥基、硝基、氨基、氰基、甲酰基、羧基、脲基、(C1-C10)烷基、(C1-C10)烷基氨基、二(C1-C10)烷基氨基、苯基、苯氧基和(C1-C10)烷氧基,
式(2)中,R21表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芳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C7-C15)芳烷基、或者(C1-C10)烷基;R22表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苯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C7-C15)芳烷基、或者(C1-C10)烷基;R23表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苯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C7-C15)芳烷基、或者(C1-C10)烷基,其中,該烷基可以由下列基團(tuán)取代: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芳氧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C7-C15)芳烷氧基、或者(C1-C10)烷氧基,在此,取代基組A與上述定義相同,
式(3)中,R31、R32和R33分別獨(dú)立地表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芳基、或者(C1-C10)烷基;R34為氫原子、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芳基、或者(C1-C10)烷基,在此,取代基組A與上述定義相同,
式(4)中,R41表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芳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C7-C15)芳烷基、或者(C1-C10)烷基;R42表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芳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C7-C15)芳烷基、或者(C1-C10)烷基,其中,該烷基可以由下列基團(tuán)取代: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芳氧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C7-C15)芳烷氧基、或者(C1-C10)烷氧基;R43表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芳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C7-C15)芳烷基、或者(C1-C10)烷基;R44表示氫原子、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芳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C7-C15)芳烷基、或者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C1-C10)烷基,在此,取代基組A與上述定義相同,
式(5)中,R51、R52和R53分別獨(dú)立地表示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芳基、或者(C1-C10)烷基;R54和R55分別獨(dú)立地表示氫原子、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芳基、或者(C1-C10)烷基,在此,取代基組A與上述定義相同。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水性分散液,其中,可由取代基組A取代的芳基為(C1-C10)烷基苯基、聯(lián)苯基或(C1-C10)烷氧基苯基。
3.如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性分散液,其中,在水性分散液中以總量計(jì)含有1~90重量%的式(1)至式(5)表示的有機(jī)磷化合物。
4.如權(quán)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xiàng)所述的水性分散液,其中,表面活性劑為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或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或者這兩者。
5.如權(quán)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xiàng)所述的水性分散液,其中,還含有紫外線吸收劑。
6.如權(quán)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xiàng)所述的水性分散液,其作為纖維用的防火劑使用。
7.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水性分散液,其中,纖維為聚酯纖維。
8.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水性分散液,其中,聚酯纖維為陽(yáng)離子可染型聚酯纖維或者含有陽(yáng)離子可染型聚酯纖維的混紡纖維。
9.一種纖維的防火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權(quán)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xiàng)所述的水性分散液。
10.通過(guò)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進(jìn)行防火加工后的纖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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