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極和具有其的電池無效
| 申請號: | 200980109376.3 | 申請日: | 2009-03-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785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2-16 |
| 發明(設計)人: | 中根堅次;服部武司;山本武繼 | 申請(專利權)人: | 住友化學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12/08 | 分類號: | H01M12/08;H01M4/36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朱丹 |
| 地址: | 日本國***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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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極 具有 電池 | ||
1.一種電極,其具有納米復合材料,所述納米復合材料包含能夠氧化還原的納米粒子和被覆該納米粒子的碳材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極,其中,所述納米復合材料具有,以下的(A)要件,
(A)納米復合材料中的碳材料形成層。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極,其中,所述納米復合材料具有以下的(B)、(C)和(D)的要件,
(B)碳材料所形成的層的數為2~1000,
(C)碳材料所形成的層的總厚度為1nm~200nm的范圍,
(D)納米粒子的粒徑為0.5nm~900nm的范圍。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極,其具有納米復合材料,所述納米復合材料是通過依次包括以下的(1)和(2)的工序的制造方法得到的,
(1)在能夠氧化還原的納米粒子的存在下,使碳材料前體聚合,在所述納米粒子的表面上形成碳材料中間體的工序;
(2)碳化所述碳材料中間體,形成被覆所述納米粒子的碳材料,從而制造納米復合材料的工序。
5.一種電池,具有權利要求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極。
6.一種空氣電池,具有權利要求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極。
7.一種空氣電池,具有權利要求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極作為負極,使用空氣中的氧作為正極活性物質。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空氣電池,其能夠進行充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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