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內燃機排氣凈化裝置和排氣凈化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980103716.1 | 申請日: | 2009-0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328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29 |
| 發明(設計)人: | 山本梨沙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產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01N3/20 | 分類號: | F01N3/20;B01D53/94;F01N3/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李茂家 |
| 地址: | 神奈***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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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內燃機 排氣 凈化 裝置 方法 | ||
1.一種內燃機排氣凈化裝置,其包括:
NOx捕集催化轉化器,其配置于排氣通道中,當所述排氣的空燃比不足時,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捕集包含于流過所述排氣通道的排氣中的NOx,以及當所述排氣的空燃比充足時,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釋放捕集的NOx;
硫中毒量推算部,其基于燃料消耗量和油消耗量推算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的硫中毒的推算硫中毒量;和
硫中毒解除部,其基于所述推算硫中毒量將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的溫度升至硫中毒解除溫度,以從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解除硫中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進一步配置所述硫中毒量推算部,以基于燃料中的硫濃度和油中的硫濃度來推算所述推算硫中毒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燃機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所述硫中毒解除部在每次所述推算硫中毒量達到預定闕值時執行硫中毒解除操作,所述預定闕值根據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中來自油的硫推算量與所述推算硫中毒量的比率而改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內燃機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所述預定閾值設定為隨著來自油的硫推算量變得更大,所述預定閾值變得更小。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燃機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所述硫中毒解除部根據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中來自油的硫推算量與所述推算硫中毒量的比率來改變執行硫中毒解除操作的硫中毒解除時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內燃機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所述硫中毒解除部將硫中毒解除時間設定為隨著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的來自油的所述硫中毒量的比率變得更大,所述硫中毒解除時間變得更長。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燃機排氣凈化裝置,其中所述硫中毒解除部根據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中來自油的硫推算量與所述推算硫中毒量的比率來改變用于硫中毒解除操作的所述硫中毒解除溫度。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燃機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所述硫中毒解除部將所述硫中毒解除溫度設定為隨著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的來自油的硫中毒量的比率變得更大,所述硫中毒解除溫度變得更高。
9.一種排氣凈化方法,其包括:
基于燃料消耗量和油消耗量,推算配置于排氣通道的NOx捕集催化轉化器的硫中毒的推算硫中毒量;和
基于所述推算硫中毒量,通過將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的溫度升至硫中毒解除溫度從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解除硫中毒。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排氣凈化方法,其中
所述推算硫中毒量的推算進一步基于燃料中的硫濃度和油中的硫濃度。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排氣凈化方法,其中
所述的從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解除所述硫中毒進一步包含每次所述推算硫中毒量達到預定閾值時執行硫中毒解除操作,所述預定閾值根據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中來自油的硫推算量與所述推算硫中毒量的比率而變化。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排氣凈化方法,其中
所述預定閾值設定為隨著來自油的所述硫推算量變得更大,所述預定閾值變得更小。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排氣凈化方法,其中
所述的從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解除所述硫中毒進一步包含根據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中來自油的所述硫推算量與所述推算硫中毒量的比率來改變執行硫中毒解除操作的硫中毒解除時間。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排氣凈化方法,其中
所述的從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解除所述硫中毒進一步包含將所述硫中毒解除時間設定為隨著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的來自油的硫中毒量的比率變得更大,所述硫中毒解除時間變得更長。
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排氣凈化方法,其中
所述的從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解除所述硫中毒進一步包含根據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中來自油的所述硫推算量與所述推算硫中毒量的比率來改變用于硫中毒解除操作的硫中毒解除溫度。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排氣凈化方法,其中
所述的從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解除所述硫中毒進一步包含將所述硫中毒解除溫度設定為隨著所述NOx捕集催化轉化器的來自油的硫中毒量的比率變得更大,所述硫中毒解除溫度變得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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